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卫生部授权地方自主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www.zjol.com.cn  2006年03月22日 02:11: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 中国卫生部即日起授权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自主发布辖区内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卫生部21日通知各地实施卫生部制定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发生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准确地发布辖区内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根据发布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月报、年报的要求定期发布本辖区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信息,具体发布时间、方式和程序自行确定。必要时,可实行相关传染病疫情周发布和日报发布。

  发布方案强调,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个案信息、预警信息要及时发布。“各地在发布本辖区上述信息前,应事先报告卫生部,以便卫生部及时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告知港澳台地区和有关国际组织。”

来源: 新华社 作者: 李星 编辑: 孙铭
·卫生部制定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发布方案   2006-03-21
·卫生部公布2月份传染病疫情524人死亡   2006-03-10
·卫生部通报去年传染病疫情 艾滋病死亡数超乙肝   2006-02-14
·卫生部公布2006年1月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2006-02-10
·卫生部公布05年第4季度全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2006-01-11
返回国内新闻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生活资讯 更多 
·明年艺术类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本周六百大店庆 最低4折以下
·杭州钱塘江两岸色彩规划完成
·浙江省气象台:今天天气好
·货车过杭州湾大桥要穿反光背心
·杭州飞西宁呼和浩特航班取消
生活提醒 求职考试 消费商情
杭州天气 今日电视 今日影讯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985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何始玉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