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从4月1日起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适用税率分别为: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高档手表税率为20%;游艇税率为10%;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实木地板税率为5%。
调整小汽车税目税率,取消小汽车税目下的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子目。在小汽车税目下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目。适用税率分别为:乘用车: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率为5%;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税率为9%;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率为12%;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率为15%;4.0升以上的,税率为20%。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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