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粮仓”黑龙江省今年对农民发放的粮食直补资金继续增加。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厅获悉,今年这个省粮食直补资金将达到23亿元,比去年增加3.7亿元。
从2004年起,黑龙江省将原先通过粮食流通环节给予农民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建立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机制,同时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和粮食购销市场,全面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2004年,黑龙江省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18.52亿元,2005年直补资金额度增加到19.29亿元。
黑龙江省财政厅经贸处的人士介绍说,今年黑龙江省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原则、范围、对象和方式与前两年基本相同,粮食直补资金继续以现金的形式直接发放到农户。为保障农民备春耕生产的投入需要,黑龙江省目前已经启动了直补资金的发放工作,计划于3月底前全额兑现到农民手中。
黑龙江省要求,直补资金发放公告要张榜公布到村,《粮食补贴通知书》要发放到户,不准擅自修改《粮食补贴通知书》确定的补贴数额,不准以补贴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同时,各级审计、监察、财政部门将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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