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同时要完善推动科学发展的经济调节机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员23日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将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企业、财税、金融等改革为重点,着力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
“政府本身所拥有的权力和作为经济社会管理者所处的特殊位置,决定了政府在发展和改革中所起的特殊作用。必须把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推进改革的关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范恒山23日在2006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
他介绍,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成为从事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力履行相关职责的责任政府;成为致力于为市场主体排难解忧和创造良好环境的服务政府;成为全面依法行政并受法律严格监督的法制政府。
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缩小政府从事事务的范围,把与政府性质及职能不相符的事务都交给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方式,继续缩小行政审批范围;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强和完善从事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机构,撤销那些直接从事和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和社会事务的机构;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政绩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管理法律体系。(记者 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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