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法院公开审理,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河南百花集团原财务总监马晓丽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窝藏罪、转移赃物罪判处另一被告人田夫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6月,李建(2002年已被执行死刑)以虚报注册资本方式登记
注册了河南百花实业有限公司、汇丰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百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建、马晓红(李建之妻,2001年已判刑)、李燕(李建之妹,2001年已判刑)利用上述公司进行非法集资活动。1998年1月,李建、马晓红、马晓丽(马晓红的姐姐)等以百花集团下属各企业为依托,以高息为诱饵非法集资总金额达人民币3.3亿元、美元2万元。1998年5月,在得知公安机关要查办此案后,马晓丽销毁了有关账目资料并将该公司的300万元送到被告人田夫的母亲家等处,随后携带赃款10万元外逃。去年6月,马晓丽到郑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1998年5月中旬,田夫明知李建、马晓红等人即将外逃,仍然受马晓红的指使窝藏该公司金额为35万元、36万元的两张存折。后田夫携带这笔钱同他人外逃,除被追回的7万余元赃款外,余款均被其挥霍。2004年3月,田夫到郑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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