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7日电(记者 王永康)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报告称,尽管近年来中国税收增长速度较快,宏观税负(税收收入与经济总量的比值)上升,但税负水平在国际上仍处于较低水平。
报告称,不含社保基金,2005年中国的宏观税负为16.93%,工业化国家平均为30%左右,发展中国家2002年平均为20.6%。含社会保障基金,2005年中国宏观税负为20%,工业化国家约37%到41%,发展中国家约26%到29%。
统计表明,“十五”期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现价增长12.94%,而税收收入年均增长达19.50%。同期宏观税负由13.83%提高到16.93%。税收的高速增长和税负的上升在中国国内外引起了一些人的争议。
税务总局的报告指出,宏观税负上升的主要因素是税负较重的第二产业发展迅速,企业效益提高,对外贸易快速扩张导致海关代征税大幅增长,税收征管加强等,是经济、征管和税制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报告说,宏观税负适当上升符合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国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搞好基础建设、深化改革等各方面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撑。
报告指出,尽管中国的宏观税负有所上升,但并不是所有的产业、行业或微观主体的税负均上升,而是有选择地提高和减少。如“十五”期间,第一产业税负明显下降,农业发展得到了有力的支持。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调节作用,可以推动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报告说,税负适当上升,是强化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十五”期间,除海关代征税收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也是收入增长较快的主要税种,表明税收调节收入差距的力度加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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