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武在向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作报告时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市检察院去年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并取得明显的效果。
———加强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针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依法书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54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0件(公安机关已立案29件)。
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纠正3件。
———强化监督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进一步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审查备案制度及案件考察制度等监督机制。全年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申报及裁定4448份,提出纠正意见162人次,均被采纳。
———稳步推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59件,向市中院提出抗诉3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9件,建议省检察院提请最高检察院抗诉1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
———深入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119件,已经复查完毕113件,全部维持院判决和原来的处理决定。此外,近年来,妥善处理拖欠民工工资申诉案件63人,协助151人依法追回被拖欠工资53万余元。
此外,记者还从报告中获悉,去年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01件,同比上升19%。查处100万元以上案件49件,处级干部65人,厅局级干部6人,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97.3%。对于职务犯罪,陈武表示,将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促进侦查工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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