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部28日宣布,到2015年底,除云南和海南疟疾高传播地区外,全国其它疟疾流行县将基本消除疟疾。
根据卫生部近日制定印发的《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到2010年底,除云南边境地区和海南中南部山区的高传播地区各县(市、区)外,全国其它流行县(市、区)均要控制疟疾流行,其中70%的县(市、区)基本消除疟疾。
到2015年底,云南边境地区和海南中南部山区的高传播地区各县控制疟疾流行,全国其它流行县(市、区)均要基本消除疟疾;海南省消除恶性疟。
目前,全国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疟疾传播,其中,云南、海南两省的疟疾流行仍较为严重,江苏、山东、河南、安徽、湖北5省疟疾流行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许多省受到输入性恶性疟的威胁。根据专家对全国部分地区的疫情调查结果推算,2004年全国的实际发病数超过74万,防治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规划》在发热病人血检覆盖率和年血检率、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间日疟病人传播休止期规范根治率、药物处理蚊帐正确使用率、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乡(镇)、村医务人员疟疾防治技能培训合格率等方面也分别提出了工作指标。
《规划》提出了高传播地区、疫情不稳定地区、疫情基本控制地区不同的防治策略,并要求加强传染源检测和疫情报告,加强传染源控制,加强人群防护、监测和健康教育。
卫生部还于28日公布《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发现疟疾突发疫情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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