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看紧工作人员
本报记者 李松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交易等经营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今年将被严查。
3月24日,建设部制定了《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并公布在其官方网站上。
该方案指出,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两大部位。前者主要发生在规划和市场准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屋拆迁、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发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项目验收以及追加投资等环节上;后者主要发生在资产评估、取得特许经营权等环节上。
而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则主要发生在企事业与企事业、企事业与建设单位、企事业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其中包括负责规划审批、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和其他一些实行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些单位和人员既可能是行贿者,也可能是受贿者。
方案要求2006年11月中旬将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建设部将对部分地区进行抽查。
方案还提出要严肃查办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案件,组织力量排查线索,拓宽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建立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协作机制;正确把握政策和适用法律,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
方案提出,建设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将被修订和完善。在修订《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时,注重完善对规范企业商业行为,杜绝商业贿赂的相关规定。
另一方面,还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例如,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制度,遏制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推进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继续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完善特许经营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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