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要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规范经营者的市场交易行为,切实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在30日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整顿市场秩序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说,要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实施县以上登记机关和工商所属地监管双轨制。充分发挥工商所邻近经营者的优势,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经营动向,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
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充分运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淘汰机制,引导经营者完善自律机制。尤其是要进一步发挥严重失信黑牌企业数据库的作用,加大对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
这位负责人说,要集中组织力量,查处大要案件,切实增强对商业贿赂行为的震慑力。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扩大案源,认真排查案件线索;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的作用,注意从企业内部了解情况;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积极探索查办大要案件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注意研究和掌握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有效方法;严格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大案联办协作机制;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
为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举报电话(010-6802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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