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4月的第一个休息日,是北京全民义务植树日。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最新统计数字,中国现有8亿年满11周岁的适龄公民,尽责率只有46%,也就是说,每年4亿多适龄公民未履行法律规定的植树义务。
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从此,义务植树成为中国适龄公民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
北京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计显示,“十五”期间,北京2100多万人次参加了义务植树劳动,共植树3600万株,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为70%。按北京市800万适龄公民计算,每年至少有200万人未尽植树义务。
据北京市义务植树办公室主任闫霖介绍,北京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存在“两头高中间低”的状况。“两头高”即中直机关、国家机关、驻京部队和各郊区县义务植树尽责率较高,一般都保持在90%以上。“中间低”即城区居民尽职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是城区居民受地域限制,居住小区周边缺乏植树条件,而到郊区植树又面临交通、费用等困难。此外,一些私企和外资企业由于缺乏绿化组织机构和绿化基地,员工义务植树的尽职率也较低。
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义务植树处周力军处长介绍,义务植树尽责率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二是组织工作不够落实。三是管理存在死角。许多适龄公民因其所在单位流动和不确定因素,形成义务植树无人管理的状态。从调查结果看,个体工商业者、无固定单位和职业者尽责率分别为10%、5%和8%。四是法制建设滞后。20多年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还尚未修改过,大多数省区没有出台义务植树条例。
北京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苏梅说,目前,北京市林木覆盖率已超过50%,城市绿化覆盖率已达到42%,可用来植树绿化的土地越来越少。如果仍要求每位适龄公民每年植3至5棵树已不现实。她认为,义务植树可选择多种形式,宣传义务植树也是一种尽责。义务植树不应仅局限在种树上,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也可以视为义务植树。北京林木管护和绿地养护的任务十分繁重,今后义务植树的重点应由种树向管护转变。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司长韩国祥认为,义务植树不能仅仅作为一个口号,应进一步拓展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及范围。除亲自参加植树外,还应推行以资代劳、认建认养、拍卖冠名权等形式,履行植树义务。他指出,植树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增强植绿、护绿、爱绿、管绿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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