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6日通报了近期六起森林火灾处理情况,分别是:
一、四川木里重大森林火灾。2005年5月18日至6月1日,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东孜乡、水洛乡、唐央乡分别因野外用火不慎、违规施工等原因相继发生3起森林火灾。
处理结果:给予负有责任的木里县林业局局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木里林业局(森工企业)局长行政记大过处分,木里县人民政府县长行政记过处分,主管副县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物探中心主任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卡基娃电站项目总工程师行政记过处分。责成木里县县委、凉山州林业局主要领导及凉山州分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对火灾肇事犯罪嫌疑人辛国平、丁洪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黑龙江嫩江“9.29”特大草地森林火灾。2005年9月29日至10月6日,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先后由于打草烧荒、点烧麦茬等原因引起地下火数月不灭,遇长期干旱引发多起森林火灾。
处理结果:给予负有责任的嫩江县委主要领导党内警告处分、县政府主要领导行政记过处分、分管领导行政记大过处分,嫩江县林业局局长行政记过处分、副局长行政记大过处分,嫩江县多宝山镇党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镇长行政记大过处分,卧都河林场书记、场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副场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黑河市政府向黑龙江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卧都河林场有关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情、导致火灾蔓延进行责任追究。对火灾肇事犯罪嫌疑人王明国、周传修、延新滨等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三、黑龙江省大兴安岭“10.23”重大草甸森林火灾。2005年10月23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呼玛县韩家园林业局在点烧防火线时突起8到9级大风,致使北疆林场北面防火线跑火,引发特大森林火灾。
处理结果:否决呼玛县、韩家园林业局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全部指标奖励。负有责任的呼玛县县长和韩家园林业局局长分别写出深刻检查,并通报全区。给予负有责任的呼玛县副县长和韩家园林业局副局长行政记大过处分,呼玛县防火办主任撤职处分,韩家园林业局防火办主任行政记大过处分。
四、山西省左权县“3.27”程家沟森林火灾。2006年3月27日,山西省左权县程家沟由于野外热饭引发森林火灾,火场总面积347.3公顷,3名乡干部在扑火中牺牲。
初步处理结果:肇事者王春林已被批准逮捕,负有领导责任的左权县林业局局长已被免职。
五、河北省顺平县“3.23”森林火灾。2006年3月23日,河北省顺平县神南乡由于吸烟引发森林火灾,火灾于3月25日11时被扑灭。火灾造成2人轻伤,2人重伤,1人死亡。
初步处理结果:肇事者韩银乐因涉嫌失火罪被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六、河北省滦平县“3.25”森林火灾。2006年3月25日,河北省滦平县巴克什营镇缸房村由于小孩吸烟引发森林火灾,火灾于3月26日9时扑灭。
初步处理结果:肇事者监护人负责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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