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上海19个区、县将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
在昨天召开的创建活动动员大会上,提出了创建活动的具体目标:完善区(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等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执法严格、公正、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公路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乡镇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深入,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意识增强;道路交通事故得到遏制并逐年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悉,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将逐步推进:2006年全市有40%的区(县)达到“平安畅通县区”一等管理水平标准,达到二等管理水平以上占60%;2007年一等管理水平达到70%,二等管理水平100%;2008年所有区(县)全部达到一等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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