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胜县医院走廊里群众放满了鲜花探望遭砍杀的龚远明。本报记者刘虎摄
本报讯(记者刘虎实习生姚伟)昨日是后的第5日,当地群众纷纷自发到医院探望昏迷中的工商局书记,他们用鲜花表达了对龚远明的支持。同时,记者了解到,龚远明曾在2005年写下遗嘱交由广安市工商局党组保管。目前,该案调查尚无进展。
探望:群众献花慰问
昨日,武胜县人民医院外科病房走廊成了鲜花的世界,玫瑰、百合、向日葵……各种各样的花束摆满了走廊两侧,长达三四十米。许多探望龚远明的当地群众被有关部门禁止进入病房探望。
“我们进不去,”一位中年妇女称,“就让它们守在龚局长(龚远明原为武胜县工商局局长)周围,带去我们的问候吧!”
内幕:曾写遗书交党组
龚远明1983年进入武胜县工商局工作,1992年开始担任局长兼局党组书记,2004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龚远明请求辞去局长和书记职务。经其上级广安市工商局做工作,龚同意保留局党组书记职务。龚同时是武胜县人大代表。
记者了解到,去年11月24日到12月3日之间,龚远明曾在一份写给有关部门的《关于请求保护我及家人生命安全的紧急报告》中写道,“他们(被举报人)在我检举初期就疯狂地叫嚣着要花几百万买我的人头,为此我写好了遗嘱交由广安市工商局党组保管。”落款是四川省武胜县工商局共产党员龚远明。
在这份报告上,龚远明写道,“11月24日,从广安传来的消息说‘武胜县有个龚远明控告了某某(注:编者隐去真实姓名),涉及到老板们的重大经济利益,黑社会的人去重庆南岸区暗杀他的女儿,幸好他女儿不在!’我极其愤慨!广安市和武胜县的纪检、政法老领导听说此事后为之震惊,叫我立即向上级党组织和政法机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伤情:会留下后遗症
龚远明在开颅手术后转入特护病房。昨日,仅龚远明的妻子、武胜县原环保局局长李亚被允许进入病房。
李亚告诉记者,其丈夫龚远明目前虽有意识,但仍未清醒,危重病情没有明显好转。
李亚称,在4月3日晚上,龚的耳后动脉血管也被砍断,幸亏抢救及时,血管被医生在手术中接上。对于记者“脚筋被砍断,缝合后能否恢复,会不会造成终身残疾?”的问题,李亚说,因为事发后仅10多分钟就送进了医院,没有在抢救上耽误时间,根据医生的说法,龚在伤愈后能够走路,但不能剧烈运动,也不能太用力,有一定功能障碍。
反响:网友媒体关注
昨日,本报率先在国内报道了龚远明一案,随即成了新华网、人民网及新浪、搜狐、网易、QQ等各大门户网站点击率最高的新闻之一,众多网友纷纷发帖声援龚远明举报腐败。
在本报报道龚远明案前后,北京、广州、成都的媒体已相继赶往四川省武胜县采访。昨日中午,本报记者还应邀与成都电视台同行连线,制作龚远明一案的电视新闻节目。
据了解,由四川省、广安市和武胜县警方联合组成的龚远明案专案组,正在抓紧查办该案。
举报内容遭泄密责任追究缺法规
记者:本月3日,四川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龚远明在家门前遭人砍杀,龚妻怀疑与龚实名举报原当地领导有关。目前,在法律上保护实名举报人是一个怎么的现状?
徐丽霞(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实名举报人已有很多规定,当中包括“不得透露或公开举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及举报内容”,但在现实生活中,工作人员由于疏忽或故意,使被举报人知晓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的情况还时常发生。
记者:如果是反腐部门泄密,致使实名举报人遭到了打击报复,举报人能否起诉个人或相关政府机构?
徐丽霞:首先,举报人要取得自己举报内容遭泄密的证据十分困难,其次,对于泄露后起诉谁,是泄密个人还是泄密单位,法律缺乏相关规定。
记者:如此一来,我们应当如何保护举报人不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以及举报人和及家人的安全?
徐丽霞:首先,我们应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如果举报内容属实,可以将举报人调离原单位,甚至当地,使其避免遭到打击报复。其次,我们应该加大打击力度,对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进行严惩。 (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