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日前出台了《深圳市卫生系统内部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对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单位、科室收入脱钩;药品收支结余按规定上缴专户,不参与内部分配;每诊疗人次平均费用和每住院人次平均费用超标的,将扣发医务人员的收入。
根据这一新规定,医务人员的收入分配要突出社会效益,以努力减轻病人负担、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为社会服务目标。医务人员收入要与单位、科室收入脱钩,而与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工作效率与职业道德挂钩。各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定价收费,强化收费管理,坚决取消科室承包、开单提成,不得单纯用经济指标作为考核依据。
办法规定,医疗单位必须实现年度“每诊疗人次平均费用”和“每住院人次平均费用”增幅的零增长,增幅控制指标由主管部门根据上年度全市平均水平和实际情况,一年一定,统一公布执行。每诊疗人次平均费用和每住院人次平均费用年度考核没有达标的,医务人员的收入将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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