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门说要清退代课教师。我不知道清退的具体安排,但想到去年的一次关于代课老师的采访,心中感慨良多。
去年,由兰州市某高校到甘肃省渭源县挂职县委副书记的李迎新,写了一篇叫作《代课教师———被忽视的弱势群体》的长篇文章。领导将文章交给我,让我编辑发表在《甘肃日报》的《观察》版上。发表后不久,甘肃G县的一些代课老师,托人请我去采访。
我和《中国青年报》记者到了G县。一到当地,老师们从火车站偷偷地接到我们,他们说,县上公安局已经在注意他们的行踪。当他们发现没有人跟踪的时候,才把我们拉到一个僻静的地方。他们说,县教育局强迫他们写保证书,不上访,不接受采访。公安局监督他们的行踪,他们换了手机,等等。
这都是一些40岁左右的中年人,当老师已经十几二十年。他们都有教师证,不少还有中级职称,有些还有获奖证书。他们的工资是一月100元左右,就是说,上一节课的报酬只有一毛多。老师们有的重病无法治疗,有的至今无法找到对象成家婚配,有的家庭离异。从他们提供的材料和叙述看,他们不是代课老师,而是民办老师。他们也不承认他们是代课老师,而是民办老师。而有关部门却一口咬定他们是代课老师而不是民办老师。纠纷的症结就在他们到底是民办老师还是代课老师的身份认定上。
按照国家规定,1984年后不再招收民办老师。此后,国家陆续将1984年前的民办老师转正为公办老师。但是,1984年以后,乡村教师严重缺人,学校、乡镇又聘请了一些老师。这些招聘的老师,就不叫民办老师,而叫代课老师。G县的100多名老师大多是1985年、1986年招收的。但是,这些老师交给记者看的文件证明,当年G县教育、财政部门明确发文,补充招收这些老师为民办老师。就是说,民办老师的身份是教育局、财政局等认可的,既然是民办老师,就应该享受相应的转正待遇。
第二天,记者联系到G县教育局的副局长。这位副局长也是民办老师出身,自称对于代课老师或者民办老师的处境深怀同情,但一位穿着花花公子衬衫的工作人员当场说了这么一句话:“他们不愿意一月拿100元,可以走人,没有人非留住他不放。”
对于代课老师或者民办老师的问题,记者了解的与他们提供的材料基本一致。就是,政府认为他们是在国家停止录用民办老师之后,由有关部门招聘的代课老师,不是民办老师,因此,不能享受转正和提高工资的待遇;但是,县教育局、财政局当时确实发文录用了这些老师,文件称他们是“民办老师”。
如果是民办老师,那就应该转正,但是,这不符合国家政策;如果是代课老师,那么,他们的收入实在太低,作为这些老师雇主的县级政府应该提高他们的劳动报酬。但是,这位副局长说,这个县是一个贫困县,财政收入极低,根本不可能拿出数百万元的资金,提高这些代课老师的工资。不过,这位副局长承诺他们在研究这个问题,准备适当提高待遇。
这次采访的报道,正如我当初预料的一样,根本就没有发表出来。此后不久,《南方周末》将李迎新和甘肃代课老师的生活状况报道出来后,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当初请我去的老师到兰州来找我,说他们得到一些承诺,说要解决一些问题。但至今还是没有下文,而现在我们听到的消息却是政府要清退他们,这或许意味着他们付出的青春就永无补偿的可能了。
农村代课老师现象确实是一个复杂问题。农村缺少老师,正规的大学生不想去农村,当地就从高考落榜的青年中聘请老师;可是,政府没有钱或者不愿给钱,他们的报酬极低。当年国家一次性解决了民办老师,但后来就冒出了代课老师,因为不聘请这些老师,学校无法开张;现在,国家又要彻底清退代课老师,但是,乡村学校缺少师资的现状没有改变,当地政府必然还要继续从农民中聘请老师,到那时,不知名称又叫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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