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期间是否会安排市民休假以保障奥运会秩序?非法小广告上所附的联系电话能否受到呼叫限制?奥运会期间北京市机动车出行是否要分流和管制?这些问题出现在今天成立的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奥运立法协调组公布的第一批奥运立法需求研究任务单上。这些事项能否立法,将在4月30日得到初步回答。
据了解,奥运立法协调组的任务是明确各方面关于奥运立法的指导思想;汇总、分析涉及奥运会的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提出涉及奥运会的重大立法事项的建议,协调实施奥运立法“绿色通道”,促进有关法规、规章及时出台;指导各有关部门,针对奥运会举办时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和规定。奥运立法将是与筹备和举办奥运会以及为奥运会提供支持、保障和服务等方面工作有关的各种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综合,重点是举办奥运会时城市运行方面的规定。另外,要使执法人员明确自己的执法规范,遇到各种事件都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问题,同时还要建立责任机制。
今天公布的奥运立法需求研究任务,涉及27个部门共75小项奥运立法需求,涉及突发事件和重点区域的安全保卫,铁路、公路、公交等运输在赛时的免费服务,导盲犬等服务犬类进出公共场所的规定,对运载轮椅的规定,奥运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奥运场馆禁烟的规定,城市公共设施的使用和管理,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问题。这些奥运立法需求被部署给各个研究责任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或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各部门按照奥运会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的执法规定提出工作方案和计划,分期分批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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