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2日电 4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朱建平、中国环境规划院副院长邹首民分别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十五”环境质量状况及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完成情况。“十五”期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趋于好转,但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一、城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但部分城市污染仍然很重。与“十五”初期相比,2005年339个可比城市中,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增加了22.2个百分点,空气质量劣于三级标准的城市下降了24.1个百分点,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主要分布在山西、河北、甘肃和贵州等省。
二、酸雨发生频率及酸雨分布区域保持稳定,但部分地区酸雨强度加大。
2005年,全国开展酸雨监测的696个城市中,357个城市出现酸雨,占51.3%,其中浙江东阳市、象山县、安吉县,福建邵武市,江西瑞金市逢雨必酸。城市降水pH年均范围在3.69(浙江省台州市)~8.35(新疆库尔勒市),其中浙江省台州市、江西省贵溪市、广东省连州市,贵州省清镇市降水pH年均值小于4.0,酸雨污染最重。
从酸雨区域分布分析,“十五”期间,以重庆、贵阳为代表的西南酸雨区酸雨污染有所减轻;华中酸雨区(湖南、江西等省)酸雨强度有所增加;华东区特别是浙江省酸雨污染进一步加重;华南酸雨区的珠江三角洲地区酸雨污染加重。
三、地表水污染总体上呈减轻趋势,但海河、辽河、淮河、黄河以及松花江水系的部分支流,特别是流经城市河段污染严重,部分湖泊、水库富营养化严重。
2005年地表水总体属中度污染,国家水环境监测网的744个断面中,优良类、污染类和重度污染类断面分别为36%、36%和28%。
与“十五”初期相比,优良类水质比例由34%提高到36%,重度污染类比例由36%下降到28%,地表水体水质有所改善。但海河、辽河、淮河、黄河以及松花江水系的部分支流,特别是城市河段污染依然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等。
四、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呈逐年改善趋势,其中黄海、南海水质较好,东海水质较差,部分海域富营养化严重,赤潮频发。2005年四大海域中,黄海和南海水质较好,一、二类海水比例大于85%,渤海水质一般,东海水质较差。
“十五”期间,全国近岸海域海水总体水质逐年好转,一、二类海水比例呈上升趋势,劣四类海水比例呈下降趋势。主要污染指标为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
五、城市声环境总体较好,城市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等效声级总体呈下降趋势。2005年,350个城市中,63.7%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优于城市居住区声环境质量标准,属轻度污染的占33.7%,中度污染的占1.7%重度污染的占0.9%。与“十五”初期相比,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降低5.5dB(A),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明显改善。
2005年,365个城市中,道路交通噪声超标的城市49个,占13.4%,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总体较好。与“十五”初期相比,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降低0.5dB(A),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总体没有明显变化。
六、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呈增加趋势。2005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1413万吨和2549万吨,均比上年有所增加。“十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保持稳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逐年增加,与“九五”比较,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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