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东荣近日在2006年度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上说,在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过程中,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既防止僵化和保守,又要防止盲目冒进,应做到循序渐进。
一国货币的可兑换可以分为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和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指在直接投资、各种贷款、证券投资及衍生交易结算时发生的跨境支付中可自由进行货币兑换。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也是人民币实现可自由兑换的关键环节。
“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近年来,我国为适应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需要,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取得了一定进展。
据介绍,这次工作会议明确了2006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实施资本流出入均衡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开放,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强对短期资本流动监控,防范投机性资金流入;加强统计监测与预警,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李东荣表示,外汇管理系统要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正确把握资本项目改革方向。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做到“疏”“管”结合,有张有弛;要大力实施科学监管,提升监管手段和监管效率;要不断改进服务,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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