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4月12日专电随着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推进力度的加大,参合农民数量越来越多,由此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农民医疗消费市场。这个市场有多大的商机?又该如何避免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商业化?记者就此采访了山东、河南等农业大省的部分专家。
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农民健康的保障能力,使农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逐步释放出来。农民的医疗消费和健康观念发生了新的变化,试点地区农民的就诊人次和住院人次明显增加。
专家认为,由于农民在我国人口中占主体地位,数量庞大,这就决定了即使农民的医疗消费水平很低,但算医疗消费总账,其数额也会非常巨大。在山东,东营农民的因病就诊率已由2002年实行新农合前的75.1%上升到2005年的90.3%,住院率由2.9%上升为3.7%,农民人均医疗消费由106元上升为358元。
据河南省卫生厅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副处长王耀平介绍,目前,河南有3228万名农民参合,平均每人每年约拥有50元医疗资金,医疗消费市场规模总计达16亿元。而据河南省农调队调查,去年全省农民人均医疗保健费用支出123元,全省农民每年医疗保健费用支出总计约为86亿元,其中,新农合医疗费用支出占农民全部医疗支出的18%左右,并将逐年提高。
业内人士估计,如果全国每名参合农民拥有40元的医疗资金,到2008年,全国9亿名农民将会有360亿元的医疗消费实力。
新农合的实施,使乡村医疗机构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有了依托,加快了县、乡、村医疗机构的发展,试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人次、出院人次和业务收入都有明显增加。以山东潍坊市为例,实施新农合后,乡镇卫生院门诊人次增加18%,出院人次增加20%,床位使用率增加了19%。
但是,面对巨大的农村消费市场,山东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孟庆跃教授提醒说,不能过高地估计农民就医需求的释放。农民整体收入水平不高,实施新农合仅仅意味着农民个人的医疗费用支出比例减少了,但农民就医仍有顾忌。因为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将新农合视为求存图强的契机,过度商业化倾向已经对新农合健康运行构成了威胁。
专家们建议,在推行新农合过程中,必须尽快完善新农合运作机制,防止过度商业化侵袭农村合作医疗,让有限的新农合基金在为农民防病、治病上发挥出最大效益。
首先,对医疗服务的供方即医疗机构而言,必须建立监管制度,以抑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山东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教授袁长海提出,让医生的提成与所开药品数量脱钩,让医生的收入与病人数量等能体现其技术水平的指标挂钩。政府还应加大投入,加快农村,特别是乡、村两级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给农民提供平价且优质的服务;同时,挖掘农村医疗消费市场潜力,促进农村医疗机构的发展。
对医疗服务的需方即农民而言,政府应采取各种方式引导农民科学就医。由于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有限,相当一部分农民舍近求远到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就医,增加了医疗负担,也浪费了医疗资源。
为了有效避免这一现象的出现,河南省将报销用药分成乡镇卫生院、县级定点医院及省、市级定点医院三个层次。在省、市级定点医院就医,癌症等患者所用的疑难疾病常用药品可以报销,而在乡镇卫生院,被列入报销范围的药品则往往是多发病用药,以此来引导农民小病就近诊治。(完)
相关词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通过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