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商业贿赂作为一种“潜规则”,长期游离于执法部门的视野之外,因而长期大行其道。如今,治理商业贿赂被纳入中国的反腐败体系,商业贿赂行为将受到中国党和政府的重拳打击。
200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2006年反腐败工作的重点。
今年春节刚过,中国发出了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的最强音,将治理商业贿赂摆到今年反腐工作特别突出的位置。新华社全文播发《2005年政府廉政工作综述》,指出今年政府廉政工作要注重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建设。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就此作出两次部署,要求重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政府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此后,中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发布《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
中共中央纪委发出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本单位主管(监管)行业、领域和单位的商业贿赂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治理方案。
很快,相关的部署和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商业贿赂危害严重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计,2000年以来,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医药购销、商业零售、建筑、旅游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1.5万多件,案值57.5亿元,罚没款9.1亿元。其中,仅2005年就查处了2400多件商业贿赂案件,案值9亿多元,罚没款1.9亿多元。在药品行业,仅药品回扣一项,每年就侵吞国家资产7亿多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的16%。
有关专家认为,被查处的这些案件仅仅是冰山一角,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商业贿赂目前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已成为“潜规则”。垄断领域是商业贿赂的高发区,而根源就是“权力对市场无所不在的干预”。无论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还是惩治腐败的角度,中国都必须严厉打击商业贿赂。
○二十二部委联合执法
由中央纪委牵头成立的“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其成员也由原来的18个部委扩充到22个部委,包括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13个部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审计署部门等。
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重点确定为六大领域: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
更突出的是,商业贿赂首次被纳入反腐败体系中。中央纪委表示,上述专项治理的主要目的,在于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此次治理商业贿赂,也是中国进行联合执法的一次积极探索。由于中国现有的法律不完善,使行政执法部门很难找到企业涉嫌商业贿赂的证据,导致一些涉案企业轻易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因此,在“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22个成员中,不但有行政、执法部门,而且有司法部门,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合作尤为重要,有助于建立部门合作长效机制的探讨。
有专家认为,从长远来看,应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将目前分散在各处的商业贿赂规定归集梳理,并把反商业贿赂的权限赋予统一的机构。
当前,从中央各部委到地方政府都在紧锣密鼓地布置治理商业贿赂行动,一场席卷全国的商业反腐风暴正在酝酿。
○治理措施相继出台
全国工商系统将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包括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引导经营者完善自律机制;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制度;加快统一市场体系建设,打破市场垄断、行政壁垒和地区封锁。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将编印治理商业贿赂行政执法手册,下发各地。
卫生系统大刀阔斧展开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后,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也分别针对权力岗位和建设系统的腐败问题表示要展开系统整顿。
国家发改委今年将重点排查利用人事权、审批权、定价权、执法权、采购权等,在干部任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价格核定、配额管理、许可证管理及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储备物资管理等领域的权钱交易问题。发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索贿受贿、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将及时查处,发现重大商业贿赂案件及时上报,并移交司法机关。
为此,国家发改委将以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人财物管理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人员的行政监督,特别是内部制约监督。重点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和大额资金安排等权力的制约监督。
建设部建设系统商业贿赂问题主要出现在规划审批、工程招标投标、项目预算决算等环节上。建设部要通过自查自纠、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措施治理商业贿赂。
财政部启动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财政部希望通过专项治理,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及时纠错机制。此次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的重点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其中,采购代理机构既包括各级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也包括社会代理机构。治理工作将分为调研摸底、自查自纠、整改查处和总结验收4个阶段,计划到今年年底初步完成治理工作。财政部将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和通报制度,设立治理商业贿赂举报信箱、电话和传真,并充分利用现有的信访渠道,定期、不定期地通报有关处理情况。同时要求各省级财政厅局也要建立相应的举报和通报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还将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结合起来,从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两方面遏制商业性贿赂行为。
国土资源部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干预和插手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谋取私利的行为;评估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行为;项目发包中收受贿赂,排斥公平竞争的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巩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施的成果,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增强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能力。
卫生部医药行业是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医药勾结已经成为潜规则,并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链。卫生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重点抓好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整治,包括: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从省级到县级的卫生行政部门都要成立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班子;建立健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此次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等。
○地方政府在行动
山东4月6日,山东省工商局公开向社会曝光了10起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其中6起为医院商业贿赂案件,包括青岛某医院收受商业贿赂案、淄博市某医院商业贿赂案、临沂市某经贸公司商业贿赂案、聊城市某评估中心商业贿赂案、聊城某书店商业贿赂案等。
浙江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开通两路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对商业贿赂问题、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四川商业贿赂纳入企业诚信建设体系、对违规的企业建立“黑名单”,畅通举报渠道,探索长效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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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
是指经营者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的交易条件,在交易之外采取各种手段向交易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某种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以回扣、促销费、宣传、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影响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