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旋即遭遇炒作,一些开发商狂呼:土地的闸门打开了!
醒目印有“严格保护耕地”、“严格征地管理”字样的这个《通知》,因一句“稳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而引来上述狂呼,其中“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被有的开发商拎出来孤立解释,甚至被炒作到房价是否会因土地解冻而大跌的热度。
从农民手中低价征地再转手获取暴利,是多年来一些商人、一些官员、一些部门的“跨越式”敛财之道。为解农民“失地、失业、失权”之痛,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安全,中央政府在实行宏观调控时一再强调严格管理土地,确使一些地方无地可圈,更使一些人饥肠辘辘,可要是以为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推进,给他们奉上的是圈地盛宴,那就大错特错了。
品读《通知》全文不难觉出,这是一份彰显改革精神的文件,不仅是因为加入了推进农地流转的内容,更在于重墨写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举措。
《通知》坚持了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制订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实现同地同价等内容,并要求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确农民土地产权,进一步探索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实现方式。
这些颇具新意的表述,显示盘活农村土地资产的探索,是建立在农民真实而平等地享有土地权利的基础上的。动摇或失去这一根本,纵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指标约束,也难以避免一些地方因能低成本获利而在土地供应上开闸放水,甚至弄虚作假,寅吃卯粮,直接冲击中央大盘。
农民的土地资产不能在统一的市场中流转,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一大因素。但农地的流转如不能实现“同地、同价、同权”,农民不能在产权明晰的前提下获得应有的谈判地位,流转的加速只会激化城乡矛盾,并使乡村财富向少数人群集中。
在这个意义上,征地制度的改革决不是换汤不换药地挂上个“流转”的招牌,更不是圈地开发的狂欢。只有通过要素与关系的调整,让农民以平等权利去分享土地流转之果,他们才能够更加真切地分享到改革开放之实——这是新农村建设的境界,也当是城市化演进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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