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8日上午10时,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暨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法制部门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有关情况。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武和平]:
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今天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有关于法制方面的情况通报,里面包括两项具体内容,一个是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情况,第二个就是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的进展情况。为此,我们请来了公安部法制局局长柯良栋先生来给大家介绍有关的情况,在他介绍完以后回答各位感兴趣的问题。
执法是公安机关的一项基本活动,由于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与百姓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执法质量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公安部党委历来高度重视抓好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这项工作,并且注重建立和推行科学规范的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2001年的10月,公安部颁布实施了《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第60号令),随后全国各级机关按照公安部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执法质量的考评工作。近年来的实践表明,执法质量考评作为公安机关一项重要的执法监督的措施,对全面准确地掌握公安机关的执法现状,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最近,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要求,和公安部提出的“基层基础年建设”的具体要求,公安部决定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从今年的3月下旬到9月底,地市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分三批派出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服务队下到公安机关之后,以普通民警的身份在相对固定的工作岗位至少工作一个月以上。服务队下基层是为了提高公安机关自身执法的能力,深入了解基层公安机关执法的需求和现状,帮助基层公安机关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当前,这项工作开局良好,受到了基层的普遍欢迎。下面请柯良栋局长向大家介绍具体的情况。
[柯良栋]:
各位朋友,非常高兴和大家见面。我要给大家通报的情况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情况。第二部分是全国公安法制部门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的进展情况。
首先给大家通报一下全国工作机关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情况。执法质量考评制度虽然执行好几年,但是为了便于大家的了解,我在前面简单地介绍一下公安机关为什么建立这项执法质量考评制度。
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是检验工作是很重要的标准。为了推进各级公安机关能够抓好执法质量建设,我们通过多年的摸索,建立了一项执法质量考评制度。主要考虑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是发现和解决公安执法问题,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迫切需要。公安机关承担着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承担着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整个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公安工作永恒的主题。通过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活动,能够及时地发现公安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整改,促进各级公安机关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第二,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是推行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的必要措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政府各部门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公安机关是政府重要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必须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就执法责任制的构成而言,执法职能分工是前提,细化分解责任是基础,考核奖惩是关键。如果没有严格的考评和奖惩兑现,执法责任就不能落到实处,执法工作也难以形成良性循环。执法质量考评是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是执法责任制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同时,执法质量考评又是一项全面而重要的执法监督措施,可以有效地改变传统执法监督方式存在着阶段性、随机性等缺陷,对于落实和完善执法监督措施,形成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是增强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法制观念,全面提高队伍整体法律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有效载体。目前公安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其原因之一就是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的法制观念不强,法律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不高。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不仅能够通过发现执法问题来促使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地学习提高,更为重要的是把执法质量考评结果与领导的政绩、民警的绩效密切挂钩,通过严格进行奖惩,把抓执法工作和抓队伍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促使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情况和主要成效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执法质量考评工作。2001年11月,公安部组织开展了首次全国范围的考评活动,共抽查考评了全国100个县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情况。2002年以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和铁路等行业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考评规定,结合本地或本系统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考评工作。各地考评工作一般先由县区公安机关自查,地市公安机关考评,省级公安机关抽查复核后确定考评成绩。据不完全统计,2002、2003、2004、2005年度,全国考评优秀单位比率分别为34.72%、34.22%、40.86%、41.48%,达标单位比率分别为60.44%、62.57%、56.03%、55.73%,不达标单位比率分别为4.83%、3.21%、3.11%、2.81%。其中,共有12个县级公安机关和1个监管支队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
总体来看,通过近年来连续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对公安执法工作越来越重视,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法律素质、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逐步得到规范,一些突出的执法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稳步提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的执法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普遍认识到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并将执法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把加强执法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一项战略性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公安执法工作的基础性、全局性地位得到确立,公安法制工作明显得到重视和加强。
二是各地公安机关及广大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普遍提高,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法治意识、人权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基本上做到了依法办案、依法行政。随意执法、滥用强制措施等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全国公安机关考评优秀和达标单位逐年增加,不达标单位逐年减少,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不断提高。2002至2005年度,全国考评优秀和达标单位比率逐年上升,分别为95.17%、96.79%、96.89%、97.19%;不达标单位比率则逐年下降,分别为4.83%、3.21%、3.11%、2.81%。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按照公安部党委关于“把执法质量、执法水平作为考核基层所队班子、衡量基础业务工作、检验基层基础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的总体要求,结合“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工作部署,我们准备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抓好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一是全力抓好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日常考评机制,推行一案一评和一事一评制度,建立以日常考评为主,多渠道、全方位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三是落实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落实考评奖惩措施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研究完善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启动机制,研究制定公安机关个案监督规定。四是研制开发全国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对执法工作的全程监督,建立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化的长效机制。五是切实抓好“执法示范单位”建设。在基层公安机关和科、所、队发现、培养、创建、推广一批“执法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全国公安法制部门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情况
这项工作是我们全国公安法制系统,今年3月下旬开始推行的一个新的举措。去年全国中央政法委召开了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明确提出来“要把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主要指标。在这个月的11日至13日,中央政法委在北京举办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对开展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教育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党中央、国务院的这些要求落实到公安执法工作中,就是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实现公平正义,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要把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贯彻落实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公安部党委把2006年确定为“基层基础建设年”,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都要“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坚持不懈,一抓三年”,并明确提出“必须狠抓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高”,“把执法质量、执法水平作为考核基层所队班子、衡量基础业务工作、检验基层基础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为此,各地公安机关和各警种结合实际工作贯彻公安部党委的决策部署。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公安法制工作座谈会上,我们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安法制工作,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党委提出的上述要求,以抓基层公安机关以及基层所队执法质量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规范、推动各部门、各警种切实打牢素质、能力、制度、规范等执法基础,苦练执法基本功,提高队伍执法素质,提高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抓基层执法质量建设必须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所队。基层所队是公安机关面对社会、面对群众的前沿阵地,直接做群众工作,我们也充分地认识到,广大的人民群众看公安工作,看公安机关的形象,看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主要是看基层所队的执法形象和执法水平。基层民警,基层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是否严格、公正、文明,是否规范、统一,直接影响到群众对整个公安工作的评价,影响到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下这么大决心,动员大家下去帮助基层所队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大家可能有疑问,为什么由法制部门做这项工作?这是从法制工作的任务和职能来决定的。
从法制工作的任务和目的来看,无论是立法、执法制度建设,还是执法培训工作,都是为了保障基层完成好各项执法任务。所以说,为基层执法工作服务是法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是法制工作的根基和源泉。公安法制工作的根必须牢牢扎在公安基层。没有这样一个根,公安法制工作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法制工作失去了服务目标,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法制工作的经验、工作的内容,不是从书本上得出来的,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来源于基层执法的实践和实际需要。
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就是要求各级公安法制部门抽调大批机关法制干部组成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直接深入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刑侦队、巡警队、交警队“三所三队”等基层执法单位,参加执法办案,了解执法情况和执法需求,传授法律知识,解决适用法律问题,指导执法制度建设,帮助基层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这项措施是全国公安法制部门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公安部党委关于“基层基础建设年”各项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法制工作服务“三基”工程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法制部门深入基层、了解基层、锻炼法制干部、推动新时期公安法制工作全面发展的突破口和主要措施,也是今年法制工作的“重头戏”。我们希望,通过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法制部门的共同努力,推动基层加强执法质量建设,提高基层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打牢基层执法这个基础。
(二)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的基本要求
为了抓好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我们制定了《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方案》,对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按照时间安排上规定,从今年3月下旬至9月底,地市级以上公安法制部门分三批派出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第一批自3月中旬至4月下旬;第二批自5月中旬至7月初;第三批自8月上旬至9月下旬。原则上,每批按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在编干部的三分之一组成服务队,2人一队。我们要求服务队下到基层后,以普通民警身份、在相对固定的执法岗位上,至少工作一个月以上。
为了严格纪律要求,不增加基层负担,我们要求服务队在基层服务期间,必须坚持“四同”:与基层民警同吃、同住、同执法、同提高;“四个不接受”:不接受吃请、不接受礼品、不接受陪同、不接受特殊照顾;“四个自带”:自带伙食费、自带住宿费、自带通讯费、自带办案差旅费。
服务队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五项:
一是参加基层的执法办案活动。
二是了解执法现状和需求。
三是解答基层提出的法律问题。
四是帮助建立、完善执法制度。
五是发现、培养先进典型。
(三)全国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进展情况
为了摸索总结经验,全面推开这项工作,公安部法制局和吉林、浙江、湖南、广东省公安厅自今年2月上旬就开始试点工作。3月16日,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国公安法制部门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同志亲自作了动员讲话,对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各级公安法制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及时组建下派了首批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截止目前,全国首批已经派出800余个服务队。从前一阶段工作情况看,这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在全国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引起了强烈反响,初步形成了各地领导高度重视、法制部门全力抓好、多警种积极参与、服务队主动服务基层执法的良好格局。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各地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法制部门开展服务队工作。各级公安机关领导普遍认为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是法制部门服务中心工作、积极投身“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新思路;是锻炼法制干部、苦练法制工作基本功的新契机;是法制部门认真履行组织、规划、协调、推动职能作用的新尝试;是增进法制部门与基层民警感情的新途径;是促进基层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新举措。各级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并对如何抓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二,各级公安法制部门精心组织,打破常规,迅速组建下派首批服务队。为了带头抓好服务队工作,法制局首批选派10人组成5个服务队,由局、处级领导带队,于3月22日分别到吉林、江苏、安徽、河南、重庆等地的公安派出所开展服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法制部门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努力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等各种困难,迅速抽调一大批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组建了首批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立即开赴基层所队开展工作。如,黑龙江省厅法制处现有法制干部20人,第一批就抽调8人组成4个服务队。山东省公安机关第一批服务队从法制和其他有关警种选派93名干部,组成45个服务队,分别下到38个派出所、5个刑警中队、1个车管所、1个经侦中队。安徽省厅第一批共派出3个服务队,17个地、市公安机关共派出24个服务队,第一批服务队人员总数大约占全省地、市级以上公安法制部门在编法制干部的一半。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法制处首批抽调69名民警组建了34支服务队。四川、山东、湖北等省的省、地、县三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也派出了服务队。
第三,治安、刑侦、交管、监管等部门积极响应,主动开展服务队工作。从各地情况看,业务部门开展或者参与服务队工作有以下几种模式:一是治安、刑侦、交管、监管等部门单独组建服务队。如,重庆市公安局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文强任服务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局副局长、政治部主任彭长健任副组长,市局10个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法制处。重庆市局首批共组建8个服务队。其中,法制处组织2个队,治安总队、刑警总队、交警总队、禁毒总队、经侦总队、监管总队各组织1个队。海南省公安厅首批共组建7个服务队。其中,法制处派出3个队,治安处派出2个队,边防总队、交警总队各派出1个队。二是与法制部门共同组建服务队。如,甘肃、西藏公安厅要求厅机关每批服务队从法制部门、刑侦、治安抽调人员共同组成服务队。三是铁路、森林等行业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服务队工作。在一些地方,初步形成了法制部门牵头、业务部门积极参与,一起深入基层“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法制部门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的积极效果不断扩大。
第四,基层领导和民警热烈欢迎服务队深入基层,普遍希望上级公安机关和有关业务部门多派服务队帮助基层工作。
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服务队前一阶段的工作普遍赢得了基层领导和民警的热烈欢迎。据一些地方基层所队领导反映,上级公安机关派来服务队帮助他们“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充分体现了上级公安机关对基层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是上级公安机关心系基层、转变作风、真抓实干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增强了他们抓好基层执法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纷纷表示,一定要牢牢抓住这次难得的机会,并借此东风,进一步打牢执法基础,使所队的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真正上一个台阶。
基层民警反映,法制部门派出的服务队普遍素质高、能力强,能够帮助基层及时解决执法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服务队与他们同吃、同住、同执法,不摆架子,遇到问题可以随时请教,这样的服务队基层非常欢迎。我局赴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服务队,在几天之内所队民警向其请教的行政执法问题就有24个、刑事执法问题9个。服务队及时进行研究,提出解答意见,经我局组织力量审核后,再由服务队进行集中讲解。海南省厅法制处赴澄迈县公安局老城派出所服务队到达岗位后的第一天,刘志群处长就以普通民警的身份参加了一起盗窃摩托车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河南省厅法制处赴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经八路派出所服务队,针对基层派出所反映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姚占军副处长作了专题讲座。一些民警听完专题讲座后很有感触地说:“省厅派下来的服务队,帮助我们解决了调解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象这样的服务队派得越多越好”。据重庆等地公安机关反映,刑侦、治安、交管、监管等业务部门派出的服务队,由于熟悉基层所队业务,深受服务队所在的刑警队、巡警队、交警队、看守所、派出所、车管所等基层所队领导和民警欢迎,基层普遍希望各业务部门派出更多的服务队。
通过前段时间的工作,各地服务队普遍反映,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当一名普通民警非常必要,不仅与基层拉近了距离,增进了友谊,还真正体会到了基层民警的酸、甜、苦、辣,使自己受到很好的锻炼,同时了解、掌握了基层的执法需求,有利于今后改进工作,为基层执法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如,江西省厅法制处服务队针对基层民警反映的办理行政案件中内部审批表繁琐的问题,及时报请省厅法制处重新设计了审批表样式,将多项审批内容放在一张表格中,案件的基本信息只需填写一次,节省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此外,各地服务队还普遍把推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及时举办学习、培训班,收集、解答基层在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遇到的问题。我局赴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解放碑派出所服务队,充分利用派出所每周业务学习时间,针对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全所民警进行了培训,集中解答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基层民警普遍反映,这样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性强,效果显著,希望上级公安机关能够多提供这种直接、有效的法律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部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服务队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推动,力争通过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使各级公安机关和领导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执法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更好地履行公安机关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我给大家介绍的情况就这些。欢迎大家提出问题。谢谢!
[武和平]:
刚才柯良栋局长给大家介绍了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和执法质量服务队的工作。请各位朋友就自己关心的问题提出问题。
[记者]:
第一,柯局长,刚才你介绍截至目前派出了800多个服务队,我想请问一下,今年准备派出多少个服务队?第二,基层对这项工作的反映,你能更具体地介绍一下吗?第三,服务队除了帮助解决执法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之外,还会解决哪些具体的问题?谢谢!
[柯良栋]:
谢谢你的提问。我们今年计划派出三批,每一批是800余个,三批就是2400个。主要是根据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的构成情况来及各个地方的人员来确定的。另外,我们派出去以后,实际上机关本来人员相对比较少的,在抽一部分人下去以后,机关的工作还要保持正常的运转。所以,每一批,每一个地方,我们有一个具体的要求,就是多少人到多少人之间要派几支服务队。比如说像我们法制局总共33个人,我们要求要派出去差不多三分之一,这样我们派出了10个人,2个人一个队,派出5个服务队下去。这是回答你第一个问题。
第二,各个服务队到基层的普遍反映,主要是几方面:一个是基层领导的反映,就是认为上级公安机关派出的服务队帮助他们工作,一方面体现了上级公安机关对这个地方的重视,也体现了上级公安机关对基层如何抓工作,体现了直接的关心。另外一方面,也进一步增强了作为公安机关怎么贯彻好公安部的部署,怎么打好基础,苦练基本功,上级公安机关做出了表率,他们觉得这种方式是非常有意义的。他们普遍反映,希望能够抓住这样的一个机会,把本地的工作做得更好。
基层民警的反映那就更多了,主要是他们没有想到从地、市级,就是部、省、地三级公安机关派出的服务队的同志,大量的是科长、处长。我们法制局由局级干部带队。处长带队,局长、科长、处长,到派出所这一级,在他派出所民警的心目中属于官员了,上级领导了,他们能够做到和派出所的民警吃一样的饭,住一样的地方,干一样的活,一样摸爬滚打,一样地具体办案,一样具体实施抓捕,他们觉得给他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对于他们本身来说,也是特别有触动的。
另外一方面,如果以前遇到什么样的问题,执法办案的时候遇到法律适用的问题,要通过正式公文请示的程序。现在上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法律适用的人员直接到身边来,有任何问题可随时请教。我们也要求服务队的同志不能以上级领导自居,要以普通民警的身份参与工作,提供服务,所以,他们都觉得这个给他们提供了很好的典范。基层的民警也感觉到这样的服务队是特别受欢迎的。
第三,服务队下去以后,对其他的部门和警种有一定的影响。因为从公安机关的内部设置来看,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是一个综合性的职能部门,不像其他的业务部门,像刑事侦查、治安、交通等等,是比较单一的业务,而法制部门是面向整个公安机关。简单说来,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的任务,承担公安机关的执法制度建设任务,还承担着法律适用的任务,也承担着执法监督的任务,同时还要承担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的任务等等,这些任务就决定了我们法制部门的一举一动都会对全局的工作有触动和影响。派出以后,对其他的警种和部门也都有了很好影响。有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像重庆市公安局,他们各个警种都派出了基层执法服务队,也受到了基层的热烈欢迎。
第三个问题,服务队帮基层解决的问题,第一是法律适用的问题。在执法办案中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觉得应该怎么去理解、执行,有什么疑问,我们可以及时地答疑解惑。第二,我们能够帮助他们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规范他们的执法行为。第三,也可以及时发现在执法中出现的种种不合适的、不规范的问题。发现了以后,我们可以及时地提出,共同研究来加以解决、纠正。
[法新社记者]:
第一,看了考评的规定,有一些条款是有比较保护人权的意思,比如说禁止刑讯逼供等等。你能不能介绍一下最近在这方面做了一些什么?还有就是不达标的范围,发生这样的行为有多少?你可以给我们举一些例子。在社会不稳定因素越来越多的时候施行什么样的政策?
[柯良栋]:
我试着回答一下,看看是不是你想要的答案?在社会治安形势相对来说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我们认为会给基层的民警和公安机关带来一定的压力。因为执法质量考评的结果直接决定着他本人的业绩,本人的工作成效。如果说考评不达标,连续两年不达标,按照我们公安部所制定的规定,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当地公安机关的负责人,也就是主要的领导、局长要引咎辞职,或者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免职,这对他们的压力是很大的。这个无论是来自于社会治安的压力还是考评惩处结果的压力,我们觉得对这种压力,各地公安机关都能够化为动力,使他们下决心抓好执法质量。而且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不是靠最后作出什么样的努力,而是根据每一个办案的环节来确定的。在接触中你做到什么,办案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什么,在最后处理的时候应该做到什么样的要求。总的来说,是要符合法律的实体要求和程序要求,每一个环节都设立了比较科学、比较符合实际的分值。就是这个环节做到了是多少分,没有做到扣多少分,最后有一个比较客观、科学的结果。
[法新社记者]:
如果达标的单位越来越多的话,刑讯逼供的情况就会越来越少,你可以介绍一下情况吗?
[柯良栋]:
关于刑讯逼供的问题,大家可以看我们给大家发的公安机关执法情况的稿子。如果有刑讯逼供,我们简单地说“一票否决制”,比如某一个公安局、公安分局,如果有刑讯逼供,并且出现严重后果,那么整个单位不达标。通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刑讯逼供这些突出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预防、遏制,应该说是越来越少。
[《京华时报》记者]:
据我所知,北京市一些公安分局给派出所下了一些抓人指标,就是这个派出所今年抓多少人,而派出所把这个指标下发到各个警区,有的单位给交警下达指标,就是这个月罚多少钱,这两个是考评质量的范畴吗?如果不是,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柯良栋]:
关于罚款指标或是抓人指标,我首先给你一个答复,这是不科学的,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也是公安部严格禁止的。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是执法质量考评里扣分的要素。
[共同社记者]:
第一个问题,您刚才讲有12个县级的公安机关没有达标,我想问,他们在哪些省市,而且他们没有达标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第二个问题,您有没有做过公安服务的民间调查?因为我曾经采访了一些普通的老百姓,他们说他们打110或者报警,答复让他们不满意,或者反应不够快,或者是当地的民警不愿意执法。谢谢!
[柯良栋]:
我介绍的时候说有12个公安机关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分布的省份有:吉林、湖南、黑龙江、辽宁、浙江、广东、江苏、河北等等这些地方,有的地方可能是两个,有的地方可能是一个,都是县级的公安机关。应该说,从这里面,从不达标的情况就可以看出来,各级公安机关对执法质量是非常重视的。而之所以不达标,因素应该说是比较多的,有的可能是因为刑讯逼供导致一票否决,就是整个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不达标,发生了刑讯逼供就不达标了。有的可能是因为程序、实体等各个方面的分值扣完以后最后及格不了,这样不达标,不达标的原因还是比较多的。
关于对民警执法过程中不愿意执法的问题,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打了110有一个相应的出警时间的要求和服务的标准。应该来说,各地公安机关都能够严格按照这个来做,但是我们也不能排除个别的民警因为个人的因素,比如说怕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者怎么样,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对出现这样的情况,情节较轻的会给予相应的行政方面的处理,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导致严重的后果,也会严肃追究,让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谢谢!
[《新京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刚才您谈到如果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话,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人要引咎辞职,能不能介绍一下,截止到目前,大约因为有多少人因为考评不合格引咎辞职,而且涉及到的最高的官员是哪个职位?第二,就是执法的选择,是首先维护程序还是道义?北京市前些时候发生了一个问题,民众向民警求助报警,说两个女孩子可能煤气中毒。但是民警去了以后,房子是出租房,房主没有到,而且不能破门而入,结果等了九个小时之后,两个女孩煤气因中毒而导致了严重后果。所以,民警出警的时候先考虑什么,是先道义还是程序?
[柯良栋]:
在执行执法质量考评之后,全国有9个公安机关的一把手引咎辞职或者被免职。大家可能有所疑问,12个连续两年不达标就要引咎辞职或者是免职,为什么你说只有9个。在这里,我要给大家介绍一下,另外3个,一个是第一年不达标的时候就已经被免职了。其他的几个目前的惩治工作正在进行中,一个是自己提出辞职比较好办,如果自己不提出来,要免职,公安机关还要走相应的程序。级别的问题,因为执法质量考评的规定要求,考评的对象是县一级的公安机关,那么,县一级公安机关的行政首长的级别大家就很清楚了。
[武和平]:
我答复一下刚才您说的个案。个案问题现在还不清楚,但是人民警察执行公务,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的话,一方面当事人可以想我们的督察部门,上一次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的督察警察,就是管警察的警察,由内部的督察来解决投诉问题。如果说当事人认为督察的结果还不满意,也可以诉诸法律,走诉讼的渠道。总而言之,公安机关接受社会的监督。刚才你说到的事,我们可以下去了解具体的情况。
[《北京晚报》记者]:
我有一个问题问柯良栋局长。我们的执法质量服务队下到基层去参与执法工作的检查之后,如果发现基层执法单位的问题,他们是直接处理还是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你说如果发现他们在执法中发现刑讯逼供的情况,可以对该单位的行政考评一票否决,如果服务队发现这种情况是直接一票否决还是到上级单位去处理?
[柯良栋]:
执法质量服务队下去以后发现了执法问题,那些不应该发生的,比如说刑讯逼供等等这些问题,他作为派出所或者刑警队的一个普通民警,他有责任和有义务提出来让所在的派出所,所在的队马上加以解决、处理,不能够再这么干,要及时地予以处理。但是,发现这个问题的本身和执法质量考评这个要求应该说是不违背的。执法质量服务队只是在基层工作的时候作为普通的一员来履行他的职责和义务。当然,他有双重的身份,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求发现问题以后,马上要和他们的领导提出来,要加以解决。最后在执法质量考评的时候,是由上级公安机关和本级公安机关来统一地组织、实施,我相信已经发生了刑讯逼供这个问题,最后不会因为执法质量服务队当时在这个公安机关工作过,刑讯逼供的事情就可以抹掉。
[记者]:
这里说坚持不懈,一抓三年,这个基层服务队下去是要到2009年,这个数字有没有经过科学的计量,就是对犯罪有没有科学的时间上的计量?
[柯良栋]:
基层质量执法服务队按照今年统一的部署和要求,今年3月份到9月份是集中派出。因为今年是第一年,通过我们集中派出,能够对各地、各部门起到相应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接下来要一抓三年,就是要通过今年的工作,能够探索、摸索出一个长效机制,在以后的几年里,我们要求部里面、省里面和地市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每年都要派出一定数量的执法质量服务队,到基层工作,开展法律方面的工作,同时也锻炼自身,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武和平]:
今天的发布会开到这里,感谢大家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