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小小的民事案件,于上世纪80年代立案,但开了一次庭后,直到今天,海南省临高县的当事人曾海忠仍未等到判决结果。日前,他从办案法官处得到的答复是:卷宗丢了。
据曾海忠介绍,1986年他与陈某之间因一块宅基地的权属发生纠纷,并于同年8月一纸诉状将陈某告到临高县法院新盈法庭。新盈法庭受理了此案。1987年9月11日,他交了20元的诉讼费。但等了两年多,此案没有消息。1990年,曾海忠接到法庭通知称,由于法庭方面的原因,需要他重新起诉。曾海忠再次递交诉状,法庭再次立案。那年5月21日,他又交了一次诉讼费,而案件审理的结果却如石沉大海。
据临高县法院调查,此案第二次立案后曾开过一次庭。1991年,时任该院民庭庭长的钟春京在清理积案中,发现了新盈法庭的这宗积案,新盈法庭提出建议,由县院审理此案。临高法院随后组成合议庭,由审判长钟春京等三名法官接审此案。
曾海忠称,1991年6月11日,即该案立案后的第三年,合议庭开庭审理此案。庭审后,曾海忠等候判决。但这一等,竟又等了15年。其间,曾海忠曾多次到法院询问,但承办法官总是说:“等一等”。
据临高县法院副院长冯家精介绍,因曾海忠的投诉,2004年该院曾调查处理过此事,当时已责成立案庭庭长谢圣伟与钟春京一起,共同查找并处理此案,但时至今日案卷仍“没有下落”。4月14日,钟春京对他称:“案卷找不到了”。
临高县法院已通知曾海忠再次起诉,并重组合议庭审理此案。对此,曾海忠心情复杂:一方面,案子又有希望了;另一方面,他感到十分为难,19年前的许多原始书证,如今还能收集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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