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公安部规定学生闯红灯要记入操行评定

www.zjol.com.cn  2006年04月23日 08:11:2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据新华社电今年起至2008年,全国将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昨日,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安监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公安部门要建立学校通报学生交通违法情况的制度,学生闯红灯、跨越护栏等交通违法情况,公安部门将通知学校,并会写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中。此外,公安部门还应及时向社会发布交通管理措施、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和重要交通路况信息等,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将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记者获悉,这项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工作目标是,通过三年的努力,省、市、县三级宣传、公安、教育行政、司法行政、安全监管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逐步实现交通安全宣传组织社会化、宣传工作制度化、宣传形式多样化、宣传内容系统化;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使广大驾驶人员、中小学生、城乡居民的交通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城乡居民交通安全常识抽查合格率、出行守法率明显提高;深化驾驶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继续保持下降趋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有较明显下降。

来源: 三秦都市报 作者: 编辑: 陈惠娟
返回国内新闻

 生活资讯 更多 
·明年艺术类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本周六百大店庆 最低4折以下
·杭州钱塘江两岸色彩规划完成
·浙江省气象台:今天天气好
·货车过杭州湾大桥要穿反光背心
·杭州飞西宁呼和浩特航班取消
生活提醒 求职考试 消费商情
杭州天气 今日电视 今日影讯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985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何始玉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