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物价局一直以来是个比较穷的部门,破旧的办公楼,低微的福利,可自新局长覃绍杰上任后迅速“咸鱼翻身”,在2003年初至2004年8月一年多的时间里,物价局就敛财达600多万元。事发后,人们才知玉林市物价局通过一个叫“至信价格事务有限公司”的虚拟公司巧妙地大肆收受贿赂,所赚的600多万元中,300多万元被全局39名职工当作“福利”瓜分,另外局长覃绍杰等局领导在单位受贿过程中“浑水摸鱼”大肆受贿、贪污。
2006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对这起特大商业贿赂窝案作出终审判决,玉林市物价局犯单位受贿罪,违法所得47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判处罚金50万元;对覃绍杰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财产6万元,另3名副局长和3名中层领导亦被判有罪。
小金库戴上“公司”帽子
现年53岁的覃绍杰曾任广西北流市(县级市)市委副书记,2001年3月调任玉林市物价局局长。
虽然官升一级,但上任后覃绍杰却感到有些失落,因为物价局太穷了,办公楼破旧,车子破旧,出门无经费,比起在富裕的北流市任副书记时期的“风光”简直降了一个级别。于是覃绍杰苦思冥想创收之道。虽然物价局还管着行政、事业性收费这两大块,对乱收费行为有查处权,可是罚没款都是要入账上缴的。以前物价局也通过设小金库的办法截留罚没款,但很快被查出,局领导还受到纪委处分。这个办法已经过时了。覃绍杰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只有“靠山吃山”,只要想办法,不会弄不到钱。
一头智慧的覃绍杰想出了办法:如果搞一个表面上与物价局无关的公司,把查处乱收费罚款变成咨询费,叫处罚单位把钱划到公司账上,不就查不出来了?因为公司是企业性质,财政、审计是不会查账的。
覃绍杰立即和副局长们商量,大家一致觉得这实在是个好办法。接着覃绍杰下令召开全局职工会议,在会上,覃绍杰说:“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和物价局联合83号文件,为了给职工们创造福利,局里决定成立至信价格事务有限公司,公司采取职工入股方式。”其实“83文件”与此毫不相干。听到办公司,职工们一个个兴奋不已,纷纷赞同。最后敲定局长一股6000元,副局长5000元,科长4000元,副科长3000元,一般职工2000元。
但是按规定机关是不能办公司、公务员是不能经商的,因此职工入股不能用自己的名字,于是人人各显神通,以化名,以亲戚名登记股权。谁来当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呢?这让覃绍杰一时踌躇,因为局里的人一概不能当,否则就是机关办公司了,可是请个外人来听不听话?如果不听话,这公司也办不下去。想来想去,他想到了一个从小就要好的老乡余某,余某为人老实本分,现又是下岗工人,没有不听话的道理。
2002年底“至信公司”悄然登场了,公司办了工商执照、纳税证,设了董事长、总经理、会计、出纳、监事,俨然一个正正规规的公司,其实公司也就4个人,除了法人代表、总经理余某是“外人”,其余3人出纳、会计、监事都是物价局的人兼任。它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是接受委托开展价格(收费)成本核定和可行性研究等,但什么活也没干。
余某果然十分听话,覃绍杰规定公司1000元以上的支出都要经他同意,余某从不自作主张花一分钱。其实公司没有什么支出,也就买点账本、钉书机之类,因为公司不用开展业务,它只是一个纸上公司,一个道具,一个傀儡,它的业务都是由物价局的全体职工来做的。
红脸白脸唱响一出出受贿大戏
物价局的局长和职工们是怎么为“至信公司”做业务的呢?
局里作出规定,各科室“弄”回来的收入30%返还科室,另70%作为全局收入发放全局职工,也就是说每个职工都能得两份收入,但各科室的“业绩”不同,各人的收入也会有差异,由此鼓励各科室大显神通。为了更好地“竞争”,全局各科室分成三大组开展工作,各自为战,只要是物价局的业务都可以去搞。
2002年底,玉林市物价局决定拿玉林市交警支队“开刀”,因为不断有群众反映该支队有乱收费行为。但玉林市交警支队可不是轻易拿得下的,为保险起见,玉林市物价局邀请广西区物价局出面,以他们的名义进行调查。广西区物价局象征性地进驻交警支队两天后就走了,剩下的工作由玉林市价格检查所继续做。查出的结果让检查组大吃一惊而又惊喜不已,交警支队的违规收费高达1000多万元!
“你们的违规性质很严重,按规定全部没收,取消你们违规收费的项目,并对你们处以500万元罚款,全区通报。”参加检查的价格检查所副所长蒙伟强“严肃”地说。交警支队的领导听了吓一大跳,这样一搞,交警支队还活不活了?待检查组下班后,忙打电话给覃绍杰:“覃局,能不能跟区里通融一下,处罚轻点,否则我们要破产了。”“那我尽量试试吧。”覃绍杰用很替交警支队着想的口吻说。
过了几天,交警支队领导邀请物价局的头们出来“坐坐”。在酒桌上,覃绍杰提出一个折衷方案,“这样吧,你们跟我们的至信价格事务公司做点咨询业务,至信公司收点咨询费,我们可以考虑从轻处罚。”交警支队领导想想还是划算的,只好同意了。当然这个交易是不便双方直接出面的。物价局甲方是至信公司、交警支队乙方是玉林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出面签订“价格咨询服务”协议。协议规定乙方每月向至信公司支付咨询费8万元(后又增为16万元),总共支付180万元。
就这样,物价局狮口大开,在向一个个违法收费单位和有收费项目的单位进行处罚和收费许可审核时,趁机收取“咨询费”、“年审费”、“审价费”共计600多万元,其中近400万元转入了“至信公司”的账户。
至信公司的“咨询费”为什么能收得如此顺利?案发后,蒙伟强道出内幕:“这得益于领导之间配合默契。每当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局长覃绍杰和副局长陈文龙就叫我和所长陈冲唱黑脸,把要处罚的数额喊得高高的,这样对方自然会去找覃绍杰和陈文龙求情,覃、陈二人就扮好人唱红脸,最终由覃绍杰拍板定一个相对较低的数额,然后以至信公司的名义向对方索要咨询费。我们每一笔咨询费几乎都是这样一唱一和弄来的。”对于受罚单位来说,两权相害取其轻,都是要交钱,还不如交那低点的算了。
从2003年至2004年8月,玉林市物价局一帮局长们拿着“咨询费”这把大刀向该市50多个机关单位猛“切”,最大一笔达176万元,最小的一笔才5000元,但都没有一个单位举报。
至信公司成了局长提款机
覃绍杰又回到了当北流市委副书记时代的潇洒日子。但覃绍杰并不知足,因为按照股权分红办法,职工们分红是1,副局长们是1.2,局长是1.4,局长们的收入也多不了多少,可是局长们私人的开支和消费却要比一般职工大得多。于是一帮局头们又打起了浑水摸鱼的主意。
2002年底,玉林市物价局对玉林市骨科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有180多万元的违规收费,罚!于是开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定没收该医院的违规收费并罚款。院长们自是不甘一笔巨款被划走,找覃绍杰等人活动。一番活动后,物价局决定只没收骨科医院违规收费20万元。但局长们似乎“意犹未尽”,决定再向骨科医院要10万元私分。他们东窗事发,就是因为这笔“业务”。
至信公司每天都有大把的进账,覃绍杰对这个隐秘的、完全由他掌控的公司的钱岂会“袖手旁观”。大笔的拜访有关领导的费用不断从这个公司流出。
至信公司虽然是个虚拟公司,不会被财政、审计部门查账,但它也是局里的公司,它的每一笔收入都是全局职工的钱,每一笔账都要向全局职工公开的。私下拿职工们的钱难免引发众怒,必须还得把账做平,于是总经理余某有了一项极其重要的事,每天四处找发票给局长平账,去饭店找餐票、去汽车修理厂要修理发票,甚至直接去地税局开发票。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覃绍杰从至信公司取出了44万元余元,其中39万余元由余某找发票冲了账。
本来覃绍杰调任玉林市物价局长时已是48岁,基本上是“船靠码头车到站”,升官不抱多大念头了,但随着自己手中掌握的钱越来越多,不由又动了跑官的心思,可惜,不久他受贿、贪污之事就东窗事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