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经历了市人大代表四五年的呼吁及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明园遗址内北京市化工研究院腾退工作今年终于“拨云见日”。
据介绍,关于市化工研究院的搬迁工作,市领导曾多次召开会议并做了重要指示,在政策上给予了适当照顾,但由于各种原因至2005年仍未腾退房屋。去年年初,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由海淀区政府协助北京化工集团(市化工研究院上级单位)落实市化工研究院的搬迁腾退工作。市化工研究院在遗址腾退范围内有3家单位,因历史原因部分房屋分别转让给了两家企业,部分房屋租赁给奥克玛汽车修理厂。为妥善解决这些单位的搬迁工作,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国资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文物局、市化工集团、海淀区政府参加的协调会,并将会议精神专门向市政府进行汇报。
今年年初,两家企业按照协议规定将房屋移交区政府。但是,奥克玛修理公司在与化工研究院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后拒不搬迁,为解决此问题,海淀区责成城管部门于2005年3月对其210平方米的违法建设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对于其租赁的正式房屋的腾退工作,市化工研究院已于今年2月将其诉至海淀法院,该案于今年3月底经开庭审理,等待法庭判决后通过法定程序彻底解决此遗留问题。
海淀区政府组织并完成了圆明园内住户和区属单位的搬迁工作。目前,已经搬迁园内785户居民和12个驻园单位,搬迁费用累计4.3亿元,圆明园基本完成了“迁出去,围起来,管起来”的历史任务。2008年以前,将继续加大圆明园遗址的文物保护资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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