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外交部25日发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首次建立起包括信息收集、预警评估和预警发布等内容的旅游预警机制。
预案提出,建立和完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收集、评估和发布制度。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掌握和通报有关情况。预警信息分三个级别,分别是:提示——提示中国公民前往某国(地区)旅游应注意的事项。劝告——劝告中国公民不要前往某国(地区)旅游。警告——警告中国公民一定时期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前往某国(地区)旅游。经授权,国家旅游局或其他部门向社会发布旅游预警信息。
预案明确,根据事发地点、性质、规模和影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响应。事发后,当事人立即向事发地有关部门报警求助,并组织必要的自救。同时,迅速向我驻当地外交机构和国内组团单位报告。
我境外有关部门协助开展医疗急救、财产保护、安置安抚和游客转移等工作。旅游机构及时了解核实涉事旅游团队及游客情况,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迅速通知涉事保险机构及国际救援机构提供紧急救援。督促国内组团单位履行合同承诺,采取措施保证及时救助。根据需要,派遣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组成的工作组。同时,做好旅游团队回国后的善后工作。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国务院应急办的指导下,国家旅游局和外交部制定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体现了国务院关于应急工作的基本原则,按照“以人为本,救助第一;迅速反应,减少损失;依法规范,协调配合;顾全大局,服从指挥”的要求,建立了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境内外协调和部门协调的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出了在境外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要求,设定了应急程序和措施。
这位负责人说,近年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已成为快速发展的新领域。2005年,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达到3100万人次。目前,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目的地国家124个,已实施的有8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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