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2004年2月3日,赖昌星听取翻译的解释。
正在等候加拿大就其遣返回国进行“遣返前风险评估”(下称“评估”),这已是移民及难民程序的最后一步,一旦评估认为遣返回国不会对赖昌星构成人身威胁,赖昌星将按理被遣返回中国。
赖的最后一步棋
但赖昌星的代表律师马塔斯(DavidMatas)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评估如对赖昌星不利的话,赖昌星已打算向加联邦法庭提出复核申请。
“评估不是最后一步,还可以向联邦法庭提出复核申请。”当记者问会否提出有关申请时,马塔斯直接地回答:“会。”
由于加拿大和中国之间没有引渡协议,处理赖昌星一案只能通过外交手段及加移民制度两个途径。赖昌星目前设法胜诉的是移民制度,最终会决定嫌犯是否被遣返回国。
按照加拿大法律,若评估的申请人被证实受到政治、宗教、国籍、种族及肤色的迫害,又或是在遣返后会受到不人道对待,甚至是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进行该评估的官员会批准此人留在加拿大,并且可以申请成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如果申请被拒,该申请人将会被遣返。
加拿大联邦公民身份及移民局发言人巴蒂斯滕(AngelaBattiston)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赖昌星提出的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
巴蒂斯滕强调,这是赖昌星试图留在加拿大的最后一步移民及难民程序。“我们目前在等候评估的结果,如果评估认为赖被遣返不会构成危险,那赖按理将会被遣返。这是整个难民庇护程序中赖的最后一步。”
不过,巴蒂斯滕也表示,如赖昌星认为“遣返前风险评估”对其不利,他还可依照法律上诉至加联邦法庭,要求推翻风险评估的决定。但加联邦法庭可以决定是否受理赖昌星的申请,即使受理也要看法官是否维持风险评估的原判。
马塔斯及巴蒂斯滕均拒绝揣测评估结果及一旦提出联邦司法复核申请的时间表,但可以肯定的是,赖昌星所余的机会已不多,在难民申请的程序上已到了尽头,联邦法庭的复核申请也是司法程序的最后一步。
如成功,也只是遣返被“推迟”
依照加拿大法律,在有关个案中,申请人只可以申请“局部”评估(Limited Assessment)。这些人士都是犯下严重罪恶,被排除在难民庇护之外。即使被证明遣返有风险,也不可以申请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他们的遣返只是被“推迟”。
据本报记者了解,像赖昌星一案,他的难民申请并非被拒,而是他被排除于难民保护之外。因此,他只合乎申请局部《遣返前风险评估》的资格。
对于赖昌星的现状,马塔斯透露,他现时仍然被禁止自由外出,每日只可以外出数小时。
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委员会的裁判团于2002年6月公布一份长达294页的决定书,裁定赖氏夫妇“不可信和有严正理由去考虑赖昌星犯下走私及贿赂罪名”,亦看不出赖氏回国后会被迫害,因而政治难民的申请被拒。其后赖昌星多番上诉,同样受到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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