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监察院”25日公布最新一期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资料,陈水扁与夫人吴淑珍申报财产信托状况曝光,原本陈水扁名下的不动产,由一家法律事务所的律师代管;全部在吴淑珍名下总价值4832余万元(新台币,下同)的上市柜股票,则委托由林明成担任董事长的华南银行代为操盘,显见林明成与陈水扁一家关系密切。
国民党籍“立委”邱毅日前爆料指出,陈水扁办公室“副秘书长”马永成结婚时曾收受林明成200万元礼金,并利用其在陈水扁办公室的影响力替林明成敲定“金控”人事案。
据台媒报道,根据申报的信托资料,吴淑珍名下共13种上市,总价额为4832万3590元。但其上次名下股票信托总值只有819万元,以股票面值10元计算,此次申报增加4000万元。而吴淑珍名下持股,以电子和金融为主。最大宗持股,为富邦不动产信托基金400万股,“兆丰金控”20万股居次。
陈水扁在2004年“大选”期间承诺财产强制信托,连任后即在2004年11月首次把财产分两部分信托,房地不动产交给律师,股票现金交给华南银行代操盘。依25日的台“监察院”财产申报资料显示,陈水扁名下的房产和地产各8笔,若比照上次陈水扁在2004年11月申报资料,土地房屋都无变动。
在存款方面,上次吴淑珍名下申报54万元存款,这次增加到207万,但在信托部分的现金存款,本来陈水扁名下有2883万,现仅49万存款交付信托;吴淑珍名下原有存款1269万交付信托,现只有74万信托。
对于吴淑珍的财产信托方式,台“监察院财产申报处长”谢育男表示,这样的做法虽然没有“违法”,但是却和信托的正常做法有所违背,因为虽然是交付信托,委托人还是可以指示银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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