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后三次开庭审理,26日下午6时,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对“1·13”特大制售假发票、假完税证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包括主犯朱希德、胡守罗等在内的16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6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芙蓉区法院一审查明,该团伙主犯朱希德虚开增值税数额达46万多元的专用发票49份,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抵扣税款发票3377份,出售非法制造发票3670份,同时持有假币;另一主犯胡守罗伙同他人一起非法制造可用于抵扣税款发票4470份,普通发票43.8万多份。朱希德和胡守罗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分别被判处罚金38万元和60万元。
在当庭受审的16名被告中,除两名主犯外,引人注目的还有贩卖假发票的颜美花和她的女婿廖兴辉,二人分别被判刑8年和6年,并分别判处罚金10万元和3万元。
此前,芙蓉区法院已分别对另外12名涉案被告人有罪判决。至此,长沙“1·13”特大制售假发票、假完税证团伙案抓获并起诉的28名被告人一审判决完毕。
据了解,此案查获的假发票,涉及湖南、湖北、北京、上海等19个省、区、市下属43个地、州、市。这起案件的侦破曾创造了三个全国之最:查获的假发票票面理论可开具金额高达3400多亿元;网络关系在全国同类制、贩假发票团伙犯罪中最为复杂;全国最早发现的贩卖假完税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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