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7日举行的山东省暨济南市《工伤保险条例》颁布三周年宣传咨询活动上获悉,为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目前山东省已全面启动实施了新型工伤保险制度。今年,山东将大力推进农民工参保工伤保险,确保工伤保险覆盖人数达到630万人。
自2004年以来,山东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已全部启动实施了新型工伤保险制度,并实现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促使参保人数稳步增长。截至3月底,山东省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达到586.5万人,比2003年底增加304万人。
同时,山东还基本建立起工伤保险政策体系框架。其中,青岛、潍坊、威海等地分别就职业病单病种结算、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参保等问题,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或操作标准,使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和保障功能不断扩大,有效保障了伤残职工的合法权益。截至3月底,山东省共有13.5万人次享受了各种工伤待遇。目前1-4级伤残人员人均津贴达到760元,比“九五”期末翻了一番。
据了解,为大力实施工伤保险扩面,今年山东省将以农民工为重点人群、高风险行业为重点行业、大中城市为重点区域,特别关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煤矿、服务等行业和企业的参保。同时,积极强化劳动监察,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等相关政策,以方便农民工参保和领取待遇,确保全省工伤保险覆盖人数达到63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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