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28日对外宣布了加快煤炭行业结构调整的有关政策,要求各地对现有在建项目,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清理。
“对于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建并给予处罚。凡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要坚决下马;凡未全部取得开办煤矿审批、采矿许可以及环评报告等相关手续的,要重新报批;凡勘探程度不够的,要待补充勘探后重新报批。”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
发展改革委提供的数据显示,近年来煤矿建设趋热,2003年至2005年投资增幅均在40%以上。当前煤炭库存大幅增加,价格趋于下降,货款结算由以预付款和现金交易为主,变为承兑汇票或应收票据结算,有的企业开始赊销。
“这标志着煤炭市场形势发生了一些新变化。”这位负责人指出,“十一五”时期,煤炭行业产能过剩、供大于求的压力加大。
与此同时,煤炭行业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小煤矿占全国煤矿总数的88.3%,全国采煤机械化程度仅42%,平均资源回采率仅35%左右,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
“煤炭行业结构不合理与潜在产能过剩的矛盾并存。为避免出现新一轮严重供大于求,实现煤炭供需长期高质量的平衡,必须紧紧抓住目前煤炭供求关系相对宽松的有利时机,加快推进煤炭行业结构调整。”这位负责人强调。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提出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措施:完善规划,有序推进煤矿建设;严格办矿审批程序,禁止违规建设;提高新建煤矿准入门槛;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按核定能力生产;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推进煤炭流通体制改革,完善产运需衔接机制;加强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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