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田桂丹)市民如入住基准建筑基础上的节能楼房,每月可以节省一半左右的照明及空调电费!记者昨从广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会议上获悉,到2010年广州全部新建筑建筑节能达到50%,即有建筑节能改造完成应改造面积的25%以上;在这5年内将可节电15.9亿度相当于一个30万千瓦发电厂的年发电量。
目前,广州市既有建筑约2.667亿平方米,其中既有居住建筑面积约为1.6亿多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面积约1亿多平方米,年竣工1500多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广州建筑能耗(尤其是空调能耗)占全市总能耗的比例高达30%。
由于建筑能耗高造成的电力供应紧张的问题(特别是夏季)越来越突出。每年6至9月,广州的建筑空调耗电量占全市总用电量的比例约40%。
广州市建委主任陈如桂表示,“如果按照新建建筑达到50%的节能目标,25%的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那么到2010年合计可节约556.26万吨标煤,相当于一个中等城市一年的能源消耗总量。按1度电需350克标煤计算,可减少用电15.9亿度电,约相当于一个30万KW发电厂全年发电量。”
另外,广州市建委主任陈如桂表示,广州实施时并不会“一刀切”禁用玻璃幕墙,“只要符合节能技术标准和安全性能的要求,就可以使用”。(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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