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报道,国民党“立委”赖士葆今天表示,他已提案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三十五条条文”,要求放宽投资大陆净值百分之四十的限制,将岛内企业赴大陆从事一般类投资或合作改为“报备制”。
据台“中央社”报道,赖士葆表示,台资在香港资金进出方便,买卖股票股息不必缴税,且没有赠与税、遗产税的困扰。不少台商在大陆经营有成,但无力突破投资大陆净值40%的限制,很可能以香港为上市筹资的根据地,对台商投资会非常不利。
根据岛内相关规定,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它机构,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区分为禁止类及一般类。一定金额以下的投资,得以申报方式进行。
赖士葆说,近五年台湾对大陆和香港的贸易年年增加,2005年贸易总额高达998亿9000万美元,今年第一季度总额高达254亿3000万美元。陈水扁提出“积极管理”后,对大陆投资不减反增,显见台当局“积极管理政策”难以发挥较大作用。
报道说,赖士葆已提案将现行的相关规定中“简易审查”与“项目审查”全部去除,并放宽投资企业限额40%的管制,放宽为净值的50%或更高,将现行不必要的投资设障与行政干预都卸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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