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事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大力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取得了可喜成绩。在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设施建设、对外交流等诸多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从1997年前的68.0/10万、33.3‰下降至2002年的45.7/10万、15.4‰,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72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截止2003年11月,山西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筑面积5723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362.3万平方米,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总值48.05亿元,拥有CT、核磁共振、X—刀、伽玛刀、医用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460余台(件)。有97707人取得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近五年来,山西省加强了对22个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引进193项新技术、新项目,承担10项国家“863”计划和“十五”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完成22项国家基金项目及411项卫生部、省科技厅、省计委及卫生厅科研项目,有3项达国际领先水平、63项达国际先进水平、48项达国内领先水平、137项达国内先进水平。154项获山西省科技进步奖。山西省心血管疾病医院通过人才、技术跨省和跨国交流协作,显现专科优势,其心血管疾病介入治疗,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五年间,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加强结外交流与合作,共接待来自日本、美国、澳大利亚、法国、英国、新西兰、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的医学交流、合作、考察访问团(组)90余个,400余人次。有583人赴日本、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荷兰、西班牙、美国、瑞士、越南、朝鲜、蒙古、缅甸等13个国家和地区考察、交流、进修和参加学术会议,派出167人次执行援外医疗任务。省肿瘤医院和省心血管疾病医院分别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和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循环病理研究所开展了长期国际合作和技术协作。山西省眼科医院与国际奥比斯眼科飞机医院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山西省人民医院等6个单位与日本琦玉医科大学建立友好关系,香港“健康快车”先后3次在大同、临汾、长治市为当地3200名群众免费进行白内障手术。通过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增进了友谊,促进了发展。
五年来,山西省医疗系统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全省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全省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普遍推行了人员聘用、病人选择医生等制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实行了初、中级晋升考试制、高级晋升公示制和评聘分开制度。健全和完善了行业准入、质量管理、信息公示为主要内容的行业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山西省临床常用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与考核标准》、《山西省医疗缺陷判定标准》,修订了《山西省常用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山西省医院评审标准》等标准和规范。对946所医疗机构进行等级评审,增加了“医改”、医疗安全、成份输血等新内容。加强了血液管理,制定印发了《山西省血站评审标准》,对全省11个市(地)中心血站、2个基层血站和5个中心血库进行了评审。医疗机构业务收入实行了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省、市、县城市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控制在业务收入的43%左右,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收支结余按规定上缴财政社保专户。推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2003年全省有403个医疗机构参加药品招标工作,其中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全部参加,招标药品品种平均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本用药目录的52.8%,招标药品价格降幅为20.4%。执行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及“清单式门诊收费票据”和“计算机费用清单”制度,使全省医院平均门诊费用、平均住院医疗费用年增长幅度分别从1999年的20.6%、22.4%下降到2002年的5%和11%,其中药费年增长幅度从17.5%、18.5%下降到0.4%和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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