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楼堪称全省之最 资金牵涉公路三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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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贫困县的检察院却修了座豪华大楼,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检察院参与公路治超的罚没款。”4月上旬,有读者致电山西晚报,希望能对浑源县检察院新落成的办公楼予以关注,问题涉及大楼的豪华程度与当地的经济不相称、检察院在办公楼下开酒店等,其中资金来源最受质疑。
近日,记者前往当地,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
目击大楼惹眼
浑源县检察院新大楼位于县城迎宾大街上,是一座以黑色为基调的5层建筑,两侧配楼、主楼的一二层以及透绿式围墙的廊柱全部是黑色的花岗岩贴面。楼前有一大片的草地,水泥铺设的院内道路平展宽敞。与周围的其他建筑相比,新大楼气派、庄严。
采访期间,检察院新大楼可算记者在浑源县城见到的最漂亮的建筑,甚至如反映者说,“是全省检察机关最豪华的建筑”,比位于省城平阳路的省检察院办公楼好得多。
在浑源县检察院西侧围墙的外面,一条平整的马路通向大楼背后,路端立着一块“永馨假日酒店”的招牌,原来,酒店就开在检察院大楼的一、二层。“这个酒店是不是检察院开的?”记者问服务员。服务员答:是。大楼后面,4栋住宅楼楼体崭新,灰黑的色调与检察院大楼一致。
自称盖楼有理
4月12日下午,检察院工作人员张献伟向记者介绍,大楼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要求而进行的,所谓“两房”,即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随后他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书面材料———大楼集法律监督、侦察指挥、技术鉴定等为一体,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配备了侦察指挥、电视电话、审讯监控等系统……
虽然拥有北岳恒山、悬空寺等旅游资源,浑源县仍是国家级的贫困县,2006年的财政收入预算也不到1亿元,当地检察院何以有能力建造如此豪华的大楼?
承认沾光治超
浑源县检察院新盖的大楼究竟花了多少钱?张献伟说,还没结算,具体不清楚。据县检察院一位职工估算,超过1000万元,不到2000万元。
关于资金来源,张答复说共有三块:卖旧办公楼130万元,国债专项资金70万元,还有就是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地方政府拨款是多少?张献伟没有透露。而浑源县检察院的另外一位领导承认,县财政拨款中包含有检察院参与治超的“返还款”。
问及检察院是否可以参与公路治超?张献伟拿出一本《检查人员工作手册》给记者看,“主动监督、防止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是我们的职责。治超,检察院是在监督执法,2800万元罚款全部按程序交到县财政了,我们盖楼时县财政给的钱不到罚款的三分之一。”
12日下午及13日上午,利用浑源县检察院检察长冯志勇工作的间隙,记者对他进行了采访。
记者:有读者反映,浑源检察院因为参与公路治超“搞”到了钱,才盖起这么豪华的大楼。
冯志勇:这没有直接关系。检察院的楼是2004年7月1日奠基的,治超是8月20日进入监督的。没有治超我们的楼也要盖,当然,标准不可能这么高。检察院自己没有资金来源,要做事,只能靠政府给。正好有了治超,国家财政收入不流失了,我们也可以沾点光。当时治超罚款给县财政上交了近3000万元,现在这儿查、那儿查,浑源的治超都停了。这种结果就好了?
违纪曾受处罚
“检察院上路查超载,不就是为了捞钱吗?老百姓对执法单位也有监督权。”在记者采访时,浑源县城的不少人表明了对此事的不满态度。
事实上,检察院参与公路治超以及大楼修建的前后,相关部门也接到不少举报。
4月11日上午,在大同市纠风办,一位工作人员说,2005年11月23日,大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曾经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浑源县治超工作中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记者查到了当时通报的内容:
“2004年9月,浑源县在调整县治超领导组时,决定县检察院参与治超工作,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冯志勇任治超领导组副组长,冯志勇从阳高县检察院抽调了3人到浑源县治超办工作,违反了省政府《关于治理公路“三乱”的通告》的规定。
“2005年7月23日,浑源县治超流动稽查队队员……拦住4辆运煤货车,未经称重、未开具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便以超载为由,每车收取500元超载罚款后放行。
“2004年6月至2005年8月,浑源县治超办共领取代收罚款票据1073本,累计罚款952万元。沙岭铺临时卸载点共使用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4本,处罚金额为45400元,而两个流动稽查队均未领取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研究决定,给予浑源县检察院检察长冯志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浑源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