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国家级贫困县检察院盖豪华大楼 资金源于罚没款

www.zjol.com.cn  2006年05月09日 15:16:5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国家级贫困县检察院盖豪华大楼资金源于罚没款

新楼堪称全省之最 资金牵涉公路三乱

   [发表评论]

  “国家级贫困县的检察院却修了座豪华大楼,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检察院参与公路治超的罚没款。”4月上旬,有读者致电山西晚报,希望能对浑源县检察院新落成的办公楼予以关注,问题涉及大楼的豪华程度与当地的经济不相称、检察院在办公楼下开酒店等,其中资金来源最受质疑。

  近日,记者前往当地,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

  目击大楼惹眼

  浑源县检察院新大楼位于县城迎宾大街上,是一座以黑色为基调的5层建筑,两侧配楼、主楼的一二层以及透绿式围墙的廊柱全部是黑色的花岗岩贴面。楼前有一大片的草地,水泥铺设的院内道路平展宽敞。与周围的其他建筑相比,新大楼气派、庄严。

  采访期间,检察院新大楼可算记者在浑源县城见到的最漂亮的建筑,甚至如反映者说,“是全省检察机关最豪华的建筑”,比位于省城平阳路的省检察院办公楼好得多。

  在浑源县检察院西侧围墙的外面,一条平整的马路通向大楼背后,路端立着一块“永馨假日酒店”的招牌,原来,酒店就开在检察院大楼的一、二层。“这个酒店是不是检察院开的?”记者问服务员。服务员答:是。大楼后面,4栋住宅楼楼体崭新,灰黑的色调与检察院大楼一致。

  自称盖楼有理

  4月12日下午,检察院工作人员张献伟向记者介绍,大楼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要求而进行的,所谓“两房”,即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随后他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书面材料———大楼集法律监督、侦察指挥、技术鉴定等为一体,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配备了侦察指挥、电视电话、审讯监控等系统……

  虽然拥有北岳恒山、悬空寺等旅游资源,浑源县仍是国家级的贫困县,2006年的财政收入预算也不到1亿元,当地检察院何以有能力建造如此豪华的大楼?

  承认沾光治超

  浑源县检察院新盖的大楼究竟花了多少钱?张献伟说,还没结算,具体不清楚。据县检察院一位职工估算,超过1000万元,不到2000万元。

  关于资金来源,张答复说共有三块:卖旧办公楼130万元,国债专项资金70万元,还有就是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地方政府拨款是多少?张献伟没有透露。而浑源县检察院的另外一位领导承认,县财政拨款中包含有检察院参与治超的“返还款”。

  问及检察院是否可以参与公路治超?张献伟拿出一本《检查人员工作手册》给记者看,“主动监督、防止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是我们的职责。治超,检察院是在监督执法,2800万元罚款全部按程序交到县财政了,我们盖楼时县财政给的钱不到罚款的三分之一。”

  12日下午及13日上午,利用浑源县检察院检察长冯志勇工作的间隙,记者对他进行了采访。

  记者:有读者反映,浑源检察院因为参与公路治超“搞”到了钱,才盖起这么豪华的大楼。

  冯志勇:这没有直接关系。检察院的楼是2004年7月1日奠基的,治超是8月20日进入监督的。没有治超我们的楼也要盖,当然,标准不可能这么高。检察院自己没有资金来源,要做事,只能靠政府给。正好有了治超,国家财政收入不流失了,我们也可以沾点光。当时治超罚款给县财政上交了近3000万元,现在这儿查、那儿查,浑源的治超都停了。这种结果就好了?

  违纪曾受处罚

  “检察院上路查超载,不就是为了捞钱吗?老百姓对执法单位也有监督权。”在记者采访时,浑源县城的不少人表明了对此事的不满态度。

  事实上,检察院参与公路治超以及大楼修建的前后,相关部门也接到不少举报。

  4月11日上午,在大同市纠风办,一位工作人员说,2005年11月23日,大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曾经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浑源县治超工作中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记者查到了当时通报的内容:

  “2004年9月,浑源县在调整县治超领导组时,决定县检察院参与治超工作,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冯志勇任治超领导组副组长,冯志勇从阳高县检察院抽调了3人到浑源县治超办工作,违反了省政府《关于治理公路“三乱”的通告》的规定。

  “2005年7月23日,浑源县治超流动稽查队队员……拦住4辆运煤货车,未经称重、未开具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便以超载为由,每车收取500元超载罚款后放行。

  “2004年6月至2005年8月,浑源县治超办共领取代收罚款票据1073本,累计罚款952万元。沙岭铺临时卸载点共使用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4本,处罚金额为45400元,而两个流动稽查队均未领取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研究决定,给予浑源县检察院检察长冯志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浑源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来源: 山西晚报 作者: 胡增春 编辑: 沈华军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生活资讯 更多 
·明年艺术类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本周六百大店庆 最低4折以下
·杭州钱塘江两岸色彩规划完成
·浙江省气象台:今天天气好
·货车过杭州湾大桥要穿反光背心
·杭州飞西宁呼和浩特航班取消
生活提醒 求职考试 消费商情
杭州天气 今日电视 今日影讯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985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何始玉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