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出现药品重大安全事故,江苏省12日要求紧急封存、停用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的丙二醇。
12日下午,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刊出《关于对药用辅料丙二醇加强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省内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防止标示为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的丙二醇进入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避免出现药品重大安全事故,现就加强药用辅料丙二醇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暂停使用、封存标示为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总厂的丙二醇,抽样后送当地市药品检验所检验。如在药品生产、配制中已使用标示为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的丙二醇,所生产、配制的药品就地暂控。对药品生产企业已出厂的药品,由该企业立即通知经营单位暂停销售、医疗机构暂停使用。
“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在药品生产、配制中使用丙二醇的,均应对丙二醇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配制,严格防止误用二甘醇。”
据了解,丙二醇为无色澄明的黏稠液体,无臭,味稍甜,与水、乙醇等能任意混溶。丙二醇是一种重要的药用辅料,在及药品的应用上,主要作为溶剂、塑化剂、吸水保湿剂、防腐抗菌剂、辅助活性成分渗透剂及角质软化溶解剂使用。
江苏省要求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将上述丙二醇购入、使用、库存数量和所生产、配制药品的情况于13日18时前报告当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和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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