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种治肝胆疾病的辅助用药亮菌甲素注射液被查出是假药,而且生产环节存在明显漏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停止销售和使用这个企业生产的所有药品(5月13日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报道)。
最让大家觉得不可思议的是:齐二药旗下的120多种注射液都已经通过了国家检验,赫然标着“国药准字”的大印。本来最该防假于未然的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就如此奇妙地与致命假药昂然出笼联系在一起,成为真实的矛盾结合体。
我们面临一个混沌不堪的市场:由于大量产品处于尚无“国家标准”的认证空白中,有关职能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正不遗余力地倡导:要在这片处女地上尽快实施标准化管理。
然而,在已经建立了“国家标准”的市场领域,依旧在不断爆发产品危机。拥有120多种“国药准字”权威认证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公然生产假药,并且凭借在“认证通过”后的正规渠道大行其道,流毒甚广。
认证过的假药比不认证的假药更加害人,它将国家信誉、政府权威与消费者信任捆绑在一起,搭售自家的假冒伪劣。“国药准字”下的假药风波更催人警醒,这意味着即使动用了政府监管的最后防线,却显得如此不堪一击。禁杀某种假药易,重新修复破损的国家公信机制却难上加难。
看来,我们必须廓清一个概念:政府监管下的“国家标准”,其终极意义究竟为何。
在波谲云诡的现代经济中,消费者如同坐在颠簸于汪洋的一叶孤舟上,望不透厚厚的云层,看不清将要远赴的海岛。国家信誉就像一座指明方向的灯塔,让人内心有光明的透射。而如今,政府监管下的“国家标准”却益发让人捉摸不透。
在接连不断的“标准不准”事件中,“国家标准”似乎沦为了某些部门利益的掌中物,由于秩序的制定与维持全系于一个“标准”,“标准”拥有者俨然真理在握。当心怀不轨者试图打开非常规的“认证”通道,十八般利益寻租手段轮番上阵,那并不鲜见的政治学逻辑就会被重新演绎:一种监管机制纯粹依赖少数管理者的权力自觉,结果往往会出现权力滥用、公权私授现象,国药准字下仍然能够产生假药,再次将此问题重新确证。
因此,我对于——“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协会(原牙膏协会)透露,从今年开始,上市销售的牙膏产品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加贴QS标志。目前,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协会已经做一系列有关认证的前期工作,积极推进牙膏产品的国家认证”(京华时报5月14日报道)这样的消息,开始有了近乎本能的警觉:若“国家标准认证”的根本性弊端无法革除,带“病”施行的“国家标准认证”就有可能带来背道而驰的后果——“国家标准认证”推行得越广泛,就越可能异变为某些灰色权力的大规模传播。与生俱来的衍生性,让灰色权力犹如“国家标准认证”身上的寄生虫,一方面靠变卖“标准”给假冒伪劣企业获利,一方面借机吸吮消费者利益。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协会积极推进牙膏产品的“国家标准认证”,会不会变成“牙防组怪胎”?即使他获得了有关部门许可的认证标准颁发权。
“监管下的假药事件”也更让我坚信:“国家标准”的存在合理性究竟有多少?面对这个问题的沉默,真像一群人面对皇帝的新衣,谁也不敢出声,都在等待那个童音未泯的小男孩。
(来源:燕赵都市报,作者:毕舸)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使用假原料生产“亮菌甲素注射液”,造成多人严重不良反应,其中4人死亡。
14日下午,齐齐哈尔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这一事件的最新处理情况: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进行了全面查封,并立案调查,警方正在对药品采购、保管、检验等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采取措施对假丙二醇的源头进行了有效控制,贩卖假丙二醇的嫌疑人王桂平已被江苏省公安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初步的调查结果显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生产环节存在明显漏洞,让这样的企业通过GMP认证,就为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其次是药品监管体系漏洞,监管部门不能仅仅只顾市场准入环节,而应当加强后续监管,随时将管理混乱的厂商淘汰出局。
经调查,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下属的认证机构目录中,并没有全国牙防组。根据张博学的介绍,全国牙防组既非政府机构,也未在民政部注册,不是有法人资格的民间机构。依照我国法律,这样的组织是没有认证资质的,属行为不当,但该组织目前至少已对9种口腔保健用品作出过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