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国台办在新闻发布厅举行了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李维一,国台办经济局刘军川副局长,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高融昆司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卢厚林副司长就扩大台湾农产品的大陆销售和促进两岸农业交流合作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李维一:各位上午好!发布会现在开始。
大家知道,在4月15日两岸经贸论坛的闭幕式上,中央台办陈云林主任受权公布了大陆方面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惠及台湾同胞的15项政策措施,一个多月的时间来,大陆的有关主管部门正在积极的采取措施,推进落实这15项政策措施。其中,有关扩大台湾农产品的大陆销售和促进两岸农业交流合作,是这15项政策措施当中一个重要的内容。今天,我们请来了相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在这里向各位介绍这方面的有关工作情况。
下面我先介绍一下今天出席本次发布会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国台办经济局刘军川副局长,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高融昆司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卢厚林副司长。他们将向各位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先现请刘军川副局长介绍情况。
刘军川:各位记者,大家好!今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台办主任陈云林在两岸经贸论坛闭幕式上受权宣布了促进两岸交流和惠及台湾同胞的15项政策措施,其中涉及两岸农业合作和扩大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的政策措施有7条,这些政策措施必将对促进两岸农业合作和增进台湾农民福祉发挥重要作用,受到了包括广大台湾农民在内的两岸同胞及海内外舆论的高度肯定和普遍欢迎。
为了尽快将这些利好于台湾农业和农民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两岸经贸论坛闭幕以来,大陆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紧推动。例如,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公开邀请台湾有关农渔业民间行业组织和台湾主管部门委托的民间机构,于5月上旬一同前来与我们就落实台湾部分蔬菜、水产品进口零关税的技术性问题进行协商;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允许新增的产自台湾地区的4种水果和11种蔬菜自5月1日起进入大陆,并制订了台湾农渔产品销往大陆的检验检疫便利措施;海关总署制订了台湾农渔产品销往大陆的通关便利措施,抓紧做好实施台湾部分蔬菜、水产品进口零关税的技术准备工作;供销总社积极做好组织农产品采购团赴台采购的筹备工作;新批准设立的广东佛山、湛江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广西玉林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均已挂牌运作,等等。大陆方面将忠实履行对台湾同胞作出的承诺,努力把促进两岸交流和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办实办好。我们欢迎广大台湾同胞与我们一起共同推动落实好这些政策措施,两岸同胞携手促进两岸农业互利双赢。
自去年以来,在大陆陆续出台惠及台湾农民的利好政策带动下,在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台湾农产品在大陆扩大销售的势头发展良好,前景广阔,但也面临农产品销往大陆运输时间长和运输成本高等问题,影响了台湾农产品在大陆市场销售的竞争力。为解决这一问题,在大陆方面已经开放台湾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建立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并配套出台了相关优惠措施的同时,急需通过两岸民间组织进行协商,尽快实现台湾农产品采取直航方式从台湾本岛运往大陆,以减少损耗和降低成本。两岸有关民间组织还应尽快就台湾农渔产品进口零关税所涉及的原产地认证、检验检疫等技术问题进行协商,以利对台湾部分蔬菜和水产品进口零关税措施早日实施。
当前两岸农业合作正处于一个新的发展热潮之中。两岸农业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加强两岸农业合作,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互利互惠,完全符合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合作前景十分广阔。我们将继续努力推动台湾农产品在大陆扩大销售,采取措施防止假冒原产品台湾的农产品,依法维护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的正常秩序。我们欢迎台湾农业界的朋友来大陆发展,努力为他们在大陆创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服务。我们愿意与台湾农业界的朋友一道,努力推动两岸农业领域多层次、多渠道的交流与合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共谋发展,共同繁荣。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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