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惩治商业贿赂的决策和部署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召开各种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立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等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及时作出指示、提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提高了对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另外,各地还抓紧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40多个中央国家机关相继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大多数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或副省长担任组长。各地区各部门注意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加办公室工作,并在办公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保证和支持,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各地还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调查摸底,认真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本行业商业贿赂问题的基本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信息产业部领导多次召开座谈会,并在地方进行专题调研,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对实施方案反复进行修改和完善。天津市组织了四个调研组,由有关领导带队,深入到建设、卫生、商业、政府采购、政法等领域的32个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方案。广东省运用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全面调研摸底。总体上看,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既体现了中央精神,又结合了各自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另外,为了很好的惩治商业贿赂,各地区认真动员部署,全面推开专项治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抓紧召开会议,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直接开到本系统县一级机关及有关企业。如建设部的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全国共设立885个分会场,所属省(区、市)及地、县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共4万多人参加了会议。安徽、吉林、西藏、甘肃、新疆、内蒙古、重庆等省(区、市)召开电视电话动员部署会议,有条件的都直接开到县一级。很多地方由主要领导亲自进行动员部署,工作力度大,准备工作充分,形成了较好的社会氛围和影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迅速启动和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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