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一日,几位民工在郑州市劳动监察队设定的宣传点咨询有关劳动监察举报的情况。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当日在社会上宣传即将公布的新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规定,河南省各个省辖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十月调整为四百八十元/月、四百元/月、三百二十元/月。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劳动者可到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一至五倍支付赔偿金。 作者:慎重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消息,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将从2004年3月1日开始施行。《规定》指出,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除去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所得工资、在夜班、高温、井下、有毒等特殊条件下享受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享受的福利待遇外,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于违反规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图为南京就业市场里招聘单位发布的工资待遇。作者:DD
中新网5月18日电中国青年报消息,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人17日接受采访时强调,目前中国在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绝大多数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尚未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40%至60%的水平,部分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不及时,少数地区没有制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没有将劳动者的“三险一金”纳入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考虑因素,一些用人单位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
据了解,1993年,原劳动部颁布《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建立最低工资制度。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又对《企业最低工资规定》进行修订,出台《最低工资规定》。截至目前,我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建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23个省(区、市)制定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6个省(区、市)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把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作为参考因素。今年,天津、吉林、黑龙江、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省(区、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河北、山西、陕西等省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40%至60%的水平。
据介绍,全国总工会非常重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和执行情况,每年都对全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实施和调整情况进行监测,努力保障职工工资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003年,全国总工会曾对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尽快修订《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建立最低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最低工资标准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争取在几年内推动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40%至60%的水平”等政策建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制定《最低工资规定》时采纳了全国总工会的意见。
全总有关负责人说,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全总近日将再次下发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工会进一步加强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工作;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推动地方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建立正常调整机制;用3年到5年的时间,逐步使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40%至60%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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