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5月19日电(记者原碧霞)记者19日从山西省原平市检察院了解到,今年4月10日发生在山西省原平市轩岗煤电公司职工医院的特大爆炸案犯罪嫌疑人王晋生等4人,于5月17日被原平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王晋生原系山西省同煤集团轩岗煤电公司医院总务科副科长、私营轩岗镇杏树卜煤矿矿长。2005年6月,经轩岗煤电公司医院办公室副主任刘跃青介绍,非法购买炸药500余箱、雷管15000余枚,存放在杏树卜煤矿,用于生产。 2006年3月28日,王晋生得知原平市政府有关部门将要检查杏树卜煤矿关停情况的消息后,为逃避检查,便与本公司职工王国华、煤矿保管员贾三娃等,将储存在杏树卜煤矿的炸药208箱(3744公斤)、雷管10000枚拉运到轩岗煤电公司医院的车库内。4月10日凌晨2时许,这些炸药、雷管发生爆炸,造成34人死亡、公私财产受到重大损失。
5月17日,原平市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王晋生、王国华、刘跃青、贾三娃,分别以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和非法运输爆炸物罪,依法批准逮捕。私制炸药的犯罪嫌疑人齐二仍在逃,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追捕。(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