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由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任组长的“亮菌甲素事件工作进驻小组”进驻广东中山三院,就亮菌甲素注射液致死事件进行调查。鉴定假药造成的损害程度,将是下一步开展理赔工作的重点。
该小组由广东省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组成。此前,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假药已导致该院5名患者死亡。
同日,廖新波在他的博客中写道:“未有先例,国家又无药品损害赔偿的规范,只在药品法中写了一句。(中山)三院的事可以为以后的类似事件起个范本作用,也必定会推进国家药品损害赔偿法规的早日出台。”
“就目前来看,头绪还不是很清晰。”昨日,廖新波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电话采访时说。
据新华社19日报道,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事件曝光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一、要查封流入各地的假药,并公诸于众,保障群众生命安全;二、由监察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派出工作组会同黑龙江省政府对这起事件进行彻底调查,追究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三、药品市场秩序混乱,必须下决心整顿。
11人之外的鉴定
5月16日,广东中山三院对外公布了11名假药受害者名单,5名已死病例。但5月8日死亡的雷志平并没有出现在名单里。雷志平的出院清单显示,住院期间,雷志平使用了医生均开出了“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雷志平家属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雷的死亡与假药具有直接的联系。廖新波在接待死者家属时,也承认此事。
根据记者了解的情况,另有两例在中山三院接受过亮菌甲素注射液治疗的死者家属反映,其名字并未列入目前已死亡名单。根据中山三院截至目前的统计,4月19日之后,共有64名患者使用了亮菌甲素注射液。
这64名患者之中,“由于有些病人是出院之后才死亡的,最后的死亡原因还有待最后鉴定确认。鉴定工作还在进行,现在有些病人还在进行用药排查。”该院传染病科主任高志良对记者说,“鉴定程序是由医院和中山大学先完成这两级的鉴定,再汇总到省卫生厅进行鉴定调查。”
“鉴定先由医院和卫生厅这边来做,以医院为主,但如果赔偿工作进入司法程序,一旦受害者家属对鉴定结果不认可,也可以要求进行重新鉴定。”廖新波说。
据悉,目前工作小组在赔偿方面的工作重点,还在于与11名公布名单之外的受害者家属的协商工作。
倾向于司法解决
事实上,药害事件的案件在此之前并不少见,但类似亮菌甲素注射液这样造成受害人数之多、后果之严重的,尚未有先例。
“一是政府部门参与协商工作,二是通过司法途径。”廖新波昨日表示,“在赔偿问题上,有些法规政策的确不太明朗。”
“但赔偿的对象应该是生产企业,这是直接责任人。”廖新波指出。他比较赞同受害者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索赔。
“政府部门其实没有必要在这中间介入太多。由于广东省有关方面在此次药害事件中并没有直接的过错,介入太多反倒会给政府部门带来一些包袱,走司法途径赔偿的路是正确的。”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学专家卓小勤对记者说。
“这属于产品缺陷,可以适用《产品质量法》。”卓小勤说。
卓小勤认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医院在其中并没有直接过错,根据《产品质量法》,受害者家属起诉的对象应该是生产企业,由于受害的发生地是在广州,患者家属可在当地提起司法诉讼。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于产品制造缺陷引起的伤害,会采取一般为两倍惩罚性的赔偿,但从以往的一些类似案例来看,这种惩罚性的赔偿难以达到真正的惩罚效果。”他说。
“如果能有十倍甚至百倍的赔偿,这在司法上就有可能进行突破。而对于这样一起恶劣的事件,我觉得应该进行这样的司法突破,才能达到惩凶治恶,警告后来者的效果。”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