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日,发生透水事故的山西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抢险现场。中新社发张云摄(资料图)
今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出通报,就认真吸取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五·一八”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向各地紧急提出六点要求。
国家安监督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在通报中指示各地,要督促煤矿企业高度重视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煤矿企业要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或配备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要严格组织落实,严禁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国家安监督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要求各地煤矿加大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力度。煤矿企业要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采用综合探测技术,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国家安监督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还严禁矿井超能力生产。各地要按规定复查核实矿井生产能力,凡发现煤矿有超能力生产行为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并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进行处罚。
国家安监督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明令各地加大关闭矿井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各地要抓紧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明确和细化关闭煤矿的范围、对象,确定关闭矿井名单和关闭时限。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屡整不改的煤矿,坚决关闭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超层越界盗采资源的煤矿,坚决关闭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的煤矿和资源枯竭、濒临枯竭的煤矿。
国家安监督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提出要规范煤炭资源整合,严把入口关。各地对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先关闭后整合,被整合的矿井必须按照关闭矿井的标准关闭到位,其剩余资源纳入整合范围。各地对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要加强监管,严防将资源整合变异为“矿井整合”。凡水文地质资料、瓦斯灾害、采空区、巷道布置等情况不清的整合矿井,有关部门一律不得核准或审批其设计方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一律不得审查通过其安全设施设计。
国家安监督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表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监察机构,要结合日常监管和定期监察、专项监察、重点监察,对辖区内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凡发现有《特别规定》所列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一律责令限期停产整顿,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发现超层越界开采的,要及时移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处,性质严重的要建议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各地近日要立即针对雨季的特点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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