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新华网北京5月25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不断推进,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逐步规范;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不断完善,监管基础工作和监管力度加强,在实践中探索和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济效益明显。
会议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完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着重要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着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与关键领域集中,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骨干带动作用。(二)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推进股份制改革,着力完善产权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推进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三)加大垄断行业改革力度,放宽市场准入,推进市场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提高市场竞争和抗御风险能力。(四)切实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五)依法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监管方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建设,建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授权经营制度,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体系和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
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由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会议指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实施5年来,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明显成绩,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残疾人状况得到改善,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影响日益扩大。会议要求,“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实施康复救助工程,使更多的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二是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三是切实做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四是做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加大扶贫力度,使100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并稳定提高经济收入。五是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完善综合服务设施,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六是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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