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日前说,垄断行业员工工资过高、增长过快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垄断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更大。
此前,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一季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报告,国家统计局人士指出,2005年在行业收入差距扩大的同时,垄断行业始终位于收入水平前列,同时也是增长最快的行业。
垄断行业的高薪酬现象,已经在社会上引起关注。较普遍的看法是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未与其贡献成正比,所以应该加以规制。
新的等级樊篱必须破除
《每日经济新闻》的叶檀评论说:在美国,一个普通大学教授的工资早就难望大投行经理的项背,民众对美孚石油和花旗总裁的高收入频有怨言,却并未酝酿成为声讨社会不公的大风暴。其原因就在于,人们认可从事后者的工作可以促进社会经济效率的提升。
一个人的收入应有效衡量其为公司、社会所作出的贡献,两者有对应关系,当社会薪酬体系能够增进社会整体经济效率,多数人会表示认可。
但行政垄断行业的高薪却完全逆向而行,个人的收入与为社会和企业所作的贡献不构成任何对应关系,只要进入由行政保护所构筑成的垄断体系,就成为既得利益的一份子,也就意味着拥有了一张高等身份证明,可以凭此获得高收入、高福利等一系列“红利”。
这一新的等级樊篱如不破除,将严重制约中国经济发展。
行政垄断高收入体系既不能鼓励竞争,反而会加强以权贵为依归的经济实体;这样的收入体系也无法促进社会的经济效率,因为缺乏竞争的市场绝不会形成真正的市场。
收入高低是垄断企业社会红利的外在表现,具有溢出效应,当民众看到垄断企业的高收入,会得到有关竞争和择业的暗示,于是社会资源将流向较无效率的企业。
相对公平重于绝对水平
《中国经济时报》上的一篇评论说:薪酬是收入,也是激励,相对公平重于绝对水平。就此,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Adams)曾提出一个公平关系方程式:职工的行为与绝对报酬有关,但更取决于相对报酬,人人都会将自己的劳动报酬与他人的劳动报酬作对照,劳动报酬率相等则公平,反之则不公平。显然,全国人民吐血供养垄断行业的不公平,会深深伤害市场秩序、经济效率、社会和谐。真正令人困惑的是:长期以来,只闻有关部门反复唠叨,未见谁出面有所作为,既没打破垄断,又不加强管制,眼睁睁看着垄断行业的工资以脱缰野马之势飙升。
垄断企业工资总额应零增长
《中国新闻周刊》一篇评论说:某些政府部门对于市场化改革的偏颇理解,是推动垄断企业员工收入一枝独秀的重要原因。有关部门目前又在酝酿一轮广泛的资源性价格改革。理由是,垄断企业在亏损,他们呼吁价格与国际接轨。然而,亏损的真正原因之一,恐怕正是垄断企业的员工工资与福利的膨胀。无视此一事实而盲目进行价格改革,实际上是鼓励垄断企业进一步膨胀这部分成本,并让收入比其更低的民众来埋单。
如何控制国有垄断企业的高收入?有效的办法是出资人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约束硬起来。这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在宏观层面上,改革预算制度,将国有企业收支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由人大对国有企业财务进行宏观控制。其次,在微观层面上,通过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对国有企业的财务进行日常约束。既然出资人是全民,则公众代表就应当成为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多数。这样,对公众负责的董事会、监事会应能有效地约束国有垄断企业乱发钱的倾向。如果说,前些年进行的改革,旨在为国有企业提高效率提供激励,那么,现在也需要进行另一种改革:让国有企业对社会公平承担起责任。
在进行制度变革之前,政府可以考虑工资零增长政策,并与价格改革挂钩。凡是要求提高产品价格的垄断行业,必须实行企业工资总额“零增长”政策,以防止价格改革带来的收入,又变成员工的福利,进一步扩大行业收入差距。
何不“全民分红”?
《成都商报》有一篇评论说:垄断行业员工工资过高、增长过快的问题影响了社会分配秩序、分配关系乃至社会稳定。怎么解决?国外已经有了很好的例子,美国的阿拉斯加州在1968年发现了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这带来了一笔巨大的公共财富。在公众的推动下,阿拉斯加州政府就用这笔财富建立了一个“永久基金”,基金投资的收入被用于给所有的阿拉斯加州居民发放等额的现金分红。1982年,全州40多万居民每人都收到了第一张价值1000美元的支票的社会分红。从那时起直到2005年,阿拉斯加州已经连续24年给每个公民分红了。亚洲也不乏这样的例子,2006年2月18日,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宣读新财政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时宣布了总额高达26亿元,历来最为慷慨的“全民分红”,表示政府将在今年5月1日分发这个配套之下的“增长分红”、“就业奖励花红”以及“国民服役花红”。
“全民分红”不仅可以解决垄断行业员工工资过高、增长过快的问题,而且也可以解决中国日益严重的贫富悬殊问题。更重要的是,“全民分红”可以解决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全民都不关心”的老大难问题,也是公有制和社会主义本质的具体体现。
垄断利润应收归国库
《21世纪经济报道》一篇评论说:如何限制垄断行业员工薪酬,重中之重就是恢复薪酬与效率的平衡式,而在薪酬与效率之间,更应该盯住的是效率。
垄断行业获得高额利润,同时也为国家上缴了较多的税收,但我们很难将其看作是一个有效率的企业(或行业)。没有竞争,没有对比,自然就无效率可言。正如众多专家所言,破除垄断鼓励竞争就是遏制垄断行业薪酬过高的根本之策。
政府应充分利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观调节,实现社会收入再分配。比如,对于垄断行业的垄断利润,就应以更高的税收或资产收益方式收归国库,让垄断企业的利润水平回复到社会正常水平,而不能让高额垄断利润变成垄断企业内部高薪酬的源泉。
薪酬改革无法消除工资差距
《南方都市报》上署名“王则柯”的评论说:通过深化企业薪酬改革,不可能切实解决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差距太大的问题,因为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说到底,企业薪酬改革,原则上只是企业内部的事情。
我国行业收入水平差距太大的根本原因,在于垄断企业没有受到严格的规制。在许多居民看来,我们的一些价格听证会,只不过是“合理”提价的前奏曲,很难体现规制的严格性、权威性和社会公正。在这种“软规制”的社会条件下,垄断企业继续享受着超额利润。既然这样,那么无论它怎么改革内部的薪酬制度,还是会保持比社会平均水平高很多的收入水平。
所以,出路不在于“薪酬制度改革”或者“分配制度改革”,而在于对垄断现象的严格规制。
不满的是行业管理现状
《北京青年报》有一篇评论说:公众对垄断行业过高工资的诟病,与其说是对垄断行业的待遇不满,毋宁说是对垄断行业的管理不满。
其一,公众进入垄断行业的机会不平等。垄断行业的职员招聘,基本下放到行业内部,随之而生的是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等在垄断行业职员准入中形成的暗流力量。正是垄断行业在职员聘任上具有的一定的“垄断色彩”,使其只保证了一部分人来分配行业利益。其二,垄断行业的乱收费现象不断。其三,垄断行业服务的质价比有待提高。
理顺了这些问题,即使垄断行业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稍高一些,公众也不会横加指责。而在这些方面若仍问题重重,那么,即使将目前过高的工资福利降一降,公众还是不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