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为防止和杜绝在换届中出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违纪现象,中共山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在换届工作中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
通知对于各级党委,要求做到“七不准”:不准违反规定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以工作性质特殊、任务重、需要加强领导力量等为由,突破职数上限配备领导干部;不准在比例限额外超配非领导职务干部;不准擅自增加职数、乱设职位;不准未经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自行增设机构,随意提高机构规格;不准自行出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任何规定,随意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对于各级官员,要求做到“七不准”:不准利用换届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不准拿原则做交易,搞封官许愿,收受或索取贿赂;不准在推荐和选举工作中以各种形式拉关系、打招呼、搞串联、拉选票等;不准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诬陷,影响、干扰换届工作;不准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随便猜测和议论各级组织人事安排工作;不准泄露党委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等机密事项;不准在档案材料特别是“三龄一历”(年龄、工龄、党龄和学历)方面弄虚作假。
对于组工干部,要求做到“五不准”:不准参加与工作职责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单位和工作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和提供便利;不准泄露组织人事工作秘密;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