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特大矿难,同样是恶意瞒报,同样是地方监管失察,同样是群众举报,同样有人撑起保护伞……这些似曾相识的情景,时常让在山西左云县“5·18”矿难现场采访的记者想起千里之外的南丹。
5年前,广西南丹县县委书记万瑞忠等人一手策划了一起瞒报特大矿难事件,万瑞忠最终因收受巨额贿赂等不法行为走上了断头台,不法矿主和一批充当保护伞的政府官员也被绳之以法。这个平时不为人注意的县从此“名扬天下”,瞒报事故现象背后的腐败问题也从此成为公开的秘密。近几年,瞒报矿难事件时有发生,最后往往拔出萝卜带起泥,几乎都是南丹事件的翻版。
5年后,山西左云县一个煤矿多年违法生产却“六证齐全”,事故发生后矿主隐瞒不报,事情败露后又谎言不断;当地组织的抢险指挥部在事故发生48个小时后还“无法弄清”具体被困人数。目前,左云县张家场乡党委书记常锐、乡长刘永鑫和乡人大主席团主席已被纪检部门“双规”。这一切,和当年的南丹事件何其相似!
出了矿难,矿主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自然要受追究,当地党政领导也难脱干系,轻者要受党纪、政纪处分,重则丢官受罚,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此看来,现有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似乎已经相当成熟了。然而,瞒报事件一再发生的严峻现实提醒我们,现行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瞒报问题显然重视不够,一旦瞒报行为败露,责任人可能受到的处置不足以震慑他们。
瞒报已成为社会的一大毒瘤,如果不下决心彻底切除,南丹、左云等等瞒报事件的翻版还会不断出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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