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13日,热比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2000年3月10日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间,热比娅个人提出保外就医申请,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司法部门同意其申请,2005年3月17日热比娅出狱赴美保外就医。热比娅出国前一再向政府保证,出境后绝不参与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任何活动,但一到国外立刻撕下伪装,与境外民族分裂势力频繁接触,并参与各种反华分裂活动。事实上,热比娅目前已成为境外"三股势力"的头面人物。热比娅在境外一方面频繁从事分裂活动,一方面指使其境内子女变现所有可以变现的资产,通过各种方式转移国外,并设法为其子女在国外定居办理手续。
据查实,热比娅及其子女在乌鲁木齐市注册登记的阿克达工贸有限公司,自1994年至2004年在经营过程中采用各种非法手段偷税漏税807万元;欠缴滞纳金2165.3万元;拖欠银行和个人各类债务2893.53万元。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债权人的利益,政府采取措施加以干预,但据了解,其子女已将变现资金20多万美元转移国外。
今年5月31日,我公安机关在对阿克达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热比娅的子女阿里木·阿不都热依木、阿不力克木·阿不都热依木、茹先古丽·阿不都热依木依法进行传讯时,公司法人代表阿里木·阿不都热依木态度蛮横,致使传讯无法正常进行。6月1日,公安机关已依法刑事拘留阿里木·阿不都热依木、阿不力克木·阿不都热依木,对茹先古丽·阿不都热依木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
|